失地农民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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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当今任何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其所带来的正的外部性应该在全社会范围内被普遍分享,但是,目前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并不是渐进式的演变过程,普遍表现为政府主导下外延式扩张的特点,因而造成工业化和城市化所带来的收益没有在全社会范围内被普遍共享,而其所带来的成本又被一部分特殊的群体所承担,结果使得这一部分人成为了社会的边缘弱势群体。比如,城市化推进过程中由于大量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失地农民问题。 本文研究认为:造成失地农民弱势性的根源不在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在于现有的农村土地产权的不完整性和分置状态使得失地农民在土地被征用过程中不具有谈判权力。政府对土地征用权和定价权的垄断,以及较低的补偿标准是造成失地农民弱势性的根本原因。本文在现行的土地制度下,运用产权理论对政府在行政征失地农民在土地被征用过程中不具有谈判权力。政府对土地征用权和定价权的垄断,以及较低的补偿标准是造成失地农民弱势性的根本原因。本文在现行的土地制度下,运用产权理论对政府在行政征地过程中造成失地农民弱势性的根源问题作以具体理论分析,对政府在征地过程中的垄断行为和征地补偿状况给予解释。并且,分析了政府在征用土地推进城市化进程过程中,应该以失地农民的现实需求为依据制定补偿标准,引入持续生计理念把失地农民纳入制度化的保障当中,为失地农民承担基本的保障责任,设计正式的、合理的保障制度是政府的主要责任。而这一责任的履行应该以政府征地前行为的清楚界定和征地后责任的明确为前提,在财政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并最终实现其向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的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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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失地农民权益保障

【摘要】 一直以来,土地承担着农民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的双重功能,土地在农民生活中占有无可取代的重要地位。农民一旦失去土地,同时也失去了与土地相关的众多权益——土地收益权、劳动就业权、社会保障权等等。目前失地农民问题越来越突出,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平稳发展带来了隐患。因此,解决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存、发展问题,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从失地农民权益流失内容入手,分析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制度,寻找问题的根源所在,进而探讨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可行性法律制度。文章共分为三个章节,分别分析失地农民权益流失的内容、权益受损的原因以及如何构建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可行性法律制度。在我国城乡二元化结构体制下,城市与农村实行不同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农民失去土地后,由于制度的缺陷,他们的权益往往受到侵害。具体来讲,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主要原因在于,现行的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征收制度、权益补偿制度已无法满足当前农村的复杂情况及经济发展水平,同时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也使失地农民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受到损害。可以说,失地农民权益流失是诸多方面的法律制度存在缺陷所导致的后果,因此,保障失地农民权益就必须要对所有现行的导致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制度缺陷进行完善。首先,对现行农村土地制度进行完善,一是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及内容进行明确界定,着重对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物权化保护,并应当排除国家公权力的不当干预;二是在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立法中区别对待“公益性用地”与“建设性用地”土地征收,并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其次,对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完善,一是改变现有单一的货币补偿,灵活运用多种补偿方式;二是建立失地农民就业促进制度;三是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第三,完善失地农民权益救济制度,在土地征收程序中加入司法救济途径。

摘要】 失地农民是一个国家在城市化的过程中,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用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目前,全国失地农民总数估计在4000万~5000万人左右,每年还要新增200多万人。随着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用工制度逐步市场化,地方政府对失地农民就业安置的渠道越来越少,采取货币化安置成为各地普遍的选择。从短期看,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可通过一次性安置费维持生计,生活水平不致明显降低。但随着安置费用逐渐耗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势必凸现。因此本文运用理论联系实际、静态与动态相结合、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现状入手,对存在问题的原因深入分析,参照国内外的做法进行分析比较,总结经验,构建切实可行的关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论文认为我国今后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要从一般的理论研究和制度研究,不断拓展到具体的社会保障制度研究上来。并从政府的角度出发,探讨了解决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对策,提出六条具体措施。一是建立合理的经济补偿机制,二是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三是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四是建立新型的培训就业机制,是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的法律援助体系以及探索建立为失地农民长远生计安排的其他制度性保障,其中建立合理的经济补偿机制是本文的切入点。2008 07 原因

造成农民失去农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有两点,一是由于生态环境恶化,所造成的土地荒漠化,以及近年来国家推行退耕还林还草计划;二是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大批农民的田地被征占。本文所指的失地农民问题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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