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官员的选拔任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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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官员的选拔任用制度

在以前,所谓选拔制度主要是指选拔为官的制度,在古代称之为选举制;任用制度主要是指官员的升迁制度,古代称之为铨选制。

官吏选拔制度主要有三种,世袭制、举荐制、考试制。秦汉以前以世袭制为主,秦汉以后以举荐制和考试制为主。 任用制。

一、 秦以前

1.夏商周三代的选拔方式和标准是: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实行的是世卿世禄制度,官吏选拔主要根据家庭出身和等级,朝廷官员由天子任命,官职世代相袭,诸侯国的官员由诸侯王任命,官职也是世袭。

2.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溃,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大国争霸、诸侯相争。要成就霸业就必须富国强兵,壮大自己,人才是关键。春秋战国时期选拔官吏方式主要有荐举、军功、游说、招贤等,任职条件主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才能和功绩,总的用人特点是唯才是举,不计门第出身。对能出奇计救国家于危难的相才、对善于运筹帷幄于千里之外的将才、对有三寸不烂之舌的外交人才,都能不拘一格予以重用。

举荐制:当时齐国一个大臣鲍叔牙向齐桓公推荐与之有一箭之仇的政治家管仲,管仲和他大谈王霸之,消除了两人之间的隔阂,拜管仲为相,管仲帮助齐桓公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军功制:商鞅变法时,秦国建立二十等爵制,规定斩敌首级一颗,加商爵一级,田一顷,宅(宅基地)九亩,庶子(奴婢)一人。所以,秦军成为虎狼之师,荡平六国。

招贤制:秦孝公时痛感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发布求贤令,提出:宾客群臣,能出奇计强秦者,给予官爵、土地。从此秦国人才济济,良将如云。

战国时期还喜欢养士,最著名的就是齐国孟尝君、赵国平原君、魏国信陵君、楚国春申君、秦国吕不韦,他们养士各三千,起到了干部人才库的作用。

二、秦汉以后

秦汉以来,我国的选任方式主要有三种,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

1.察举制是一种承前启后的任官制度,成为后来科举制的基础。察举制主要用于两汉时期,历时400年,察举,就是观察其贤能,举以授官。最早从汉高祖开始,他要求郡守亲自劝勉那些贤能之人响应皇帝的求贤诏,并写清贤士的姓名、籍贯、年龄、仪容、履历和事迹等上报朝廷,于我们现在的干部考察材料的基本框架相似,同时规定郡守遗贤不举则免官。为了防止在察举中有舞弊行为,还实行举者与被举者的连坐制度,可以说是最早的干部推荐责任追究制

察举制选任官吏的具体方法是:由皇帝下诏指定荐举的科目,科目有孝廉(孝子和廉吏)、茂才(秀才)、贤良方正、明经(通晓儒家经典)、明法(通晓法律)、勇猛知兵法、明阴阳灾异等几十种,相当于现在的任职条件,然后由国家的丞相、公卿、郡守等高级官员按科目的要求进行观察、举荐人才。应举者要按不同科目进行考试,或由皇帝出题策问(策问的主要是一些治国理政的重大问题),或由丞相、御史、九卿出题策问,根据成绩高下,分别授予官职或选入郎官继续深造。

2.九品中 制,流行于三国两晋南北朝三四百年间,由曹丕采纳陈群的意见推行的新的选官制度。其做法是:

其一,设置中正官。州、郡分别设大、小中正官,由现任中央官员兼任,负责某一州郡的选举工作。其二,品第人物。中正官及其属吏察访士人,了解其家世、德才等情况,写出评语,评定等第,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等第高低原则上根据德才,但也适当考虑家世门资。其三,按品授官。中正官将有关材料造表呈送中央,中央根据品第授予大小官职。 由于中正官基本被士族官僚所控制,到后来,品第人物的主要内容是出身,以致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有首诗写: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王指琅邪(近山东临沂)王氏,谢指陈郡(今河南太康县)谢氏,王谢两家为那时的望族,有人统计这一时期五品以上官员共1771人,其中王氏有161人,谢氏有70人,两家就占了近13%。

以上无论是察举制,还是九品中正制,都属于举荐制的范畴。 3.科

南北朝时代,一些皇帝已开始采用分科考试制度来冲击中正制,夺回选人用人大权。如北齐皇帝经常坐朝考问秀才、孝廉两科。公元587年,隋文帝开科取士,终于正式废除了中正制,而科举制也随之诞生,以考试方式选拔官吏的方式正式确立,一直延续至今。

这里重点介绍一些明代科举。明代科举只设进士一科,分文武两类,右文左武,文科程序大致分乡试、会试、殿试:


三年一乡试,乡试就是地方考试,又称大比,又因在秋季举行,也称秋闱。参加乡试的必须是学校的生员(秀才),地方负责行政的官员聘请主考官2人,同考官4人,主考官由京官或进士担任,负责出题、审卷、决定录取名单、排列名次。考试分三场,第一场考五经(《诗》、《书》、《礼》、《易》、《春秋》),第

二场考写公文,第三场考经史。录取的称为举人,第一名叫解元,中了举人可以参加更高一级的考试会试。 会试有礼部主持的全国性考试,因在春季举行,又称春闱。这时主考官、同考官的人选有吏部申报,皇帝定夺,少则8人,多则17人。考试也分三场,与乡试基本相同。录取的称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乡试和会试是差额录取,到了殿试就等额录取。

会试结果出来后几天,就要举行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所以录取的称为天子门生。考试只考策问一场,考生根据题目进行对策,字数千字以上,一天为限,根据考试情况,分为三等,定三甲,一甲3名,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二甲、三甲各若干名,这些人都是进士。连中三元,就是乡试、会试、殿试均取得第一名。一甲进士可直接被授予官职,二甲、三甲还要参加翰林院的考试,考取的在翰林院再学3年,之后再任官,明代90%以上的宰相都是这些翰林出生的进士担任。

秦汉以来,在日常选拔中,除了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之外,还有其他选任制度,如荫袭制(古代世袭制的延续)、征辟制(中央和地方官员可以自行任用幕僚,他们不具有官的资格)、流外入流(在古代官与吏是不同的概念,流内官指那些有官员身份的人,流外官主要指没有官员身份的吏,流外入流就是指通过考试让那些吏有机会转变身份成为朝廷命官,这相当于我们现在的转干)。

讲完了古代官员的选拔制度,再简单讲一下日常的官员任用制度,任用制度主要由拜授、试用等。拜授(正式任用的实职官员,相当于现在的委任制);试用(试用期一般13年,试用期间俸禄稍低于实职官员,试用考核合格转实职,不合格罢免);兼领(一些重要岗位空缺或重要事物需要官员兼领,兼相当于现在的代理制,如检察长空缺,可以由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领相当于现在的主持工作,正职空缺,明确副职主持部门工作),还有守选、铨选等。

以唐朝为例,讲一下守选、铨选。在唐朝通过科举考试的举子并不直接授官,还要参加吏部主持的考试,考试通过后才能得到做官的资格,然后回家守选,唐朝规定及第举子在家守候3年,六品以下官员经过4年一次的大考后要停薪罢官在家守候112年不等,他们被称为前资官,守选结束后才能参加吏部的铨选,由吏部量才授官,担任原官职或更高的职位,这有点类似现在的任期制,但比任职制更苛刻。

铨选每年一次,这类似现在的公选。首先由吏部统计地方和中央各部门申报所缺职数和守选期满的人数,制定参选的条件和要求,颁布天下。经审核合格,参加铨试,考试侧重于应试者的临政从官能力,录取的根据官资、从政经历、年度考核、本人意愿等情况排定官员任用方案,报尚书省审查,通过后报门下省复查,最后报皇帝审签后,由吏部颁给官符。

以上简要介绍了我国历史上官员的选拔任用制度。二十四史就是一部帝王将相史,同时也是一部官制史,记载着古代的用人思想、选任方式。每一次的社会大变革,都会导致用人方式的变革,每一次的思想大解放,都会是一次用人思想的大解放。我归纳一下,我国古代官员的选拔任用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官为君设是古代选任制度的核心。我们现在是党管干部原则,在家天下的时代,皇帝管干部原则,一切官府的设置和官员的任命罢免都是帝皇的意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他可以让你朝为牧牛郎,夕登天子堂,可以让你连升三级,也可以将你一免到底、人头落地。皇帝是主子,有生杀予夺的权利,臣子是奴才,只能惟命是从,往往有独立人格的臣子博得了美誉,却丢了性命。因此贤明帝王的时代总有群星璀璨,昏庸帝王的时代总是寥落晨星。

2.儒家思想是古代选任制度的指导思想。在古代中国用人思想上始终存在着唯亲论、唯才论、德才兼备论三种论调,但自独尊儒术以及科举制的推行,儒家倡导的伦理道德、大一统、仁政、德治成为官员的共同价值取向,成为凝聚人心、获取地位、名望和权力的基本途径,从而保证了中央皇朝和帝王的绝对核心。

3.制度选人和以人选人相结合是古代选任制度的一大特征。在传统的人治社会里,以一种选拔制度为主,保证来源稳定的官僚队伍,同时又慧眼识珠,以非常之举选非常之人,选拔治世匠臣,以期开创万世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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