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法与演绎法的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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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归纳法与演绎法的区别与联系

一、 归纳法与演绎法的基本概念及应用实例

归纳法或归纳推理,有时叫做归纳逻辑,是根据对某类事务中 具有代表性的部分对象及其属性之间必然联系的认识 得出一般性结 论的方法。归纳法论证的前提支持结论但不确保结论必然正确,它 把特性或关系归结到基于对特殊的代表的有限观察的类型;或公式 表达基于对反复再现的现象的模式的有限观察的规律。

应用实例:明朝刘元卿编的《应谐录》中有一个笑话 财主的儿 子学写字.这则笑话中财主的儿子得出"四就是四横、五就是五 ,,"的结用的就是"归纳法",不过,这个归纳推出的结论显然是 错误的。下面还有一个例子“公鸡归纳法”一一某主妇养小鸡十 只,公母各半。她预备将母鸡养大留着生蛋,公鸡则养到一百天就 陆续杀以佐餐。天天早晨她拿米喂鸡。到第一百天的早晨,其中的 一只公鸡正在想:“第一天早晨有米吃,第二天早晨有米吃, ,, 第九十九天早晨有米吃,所以今天,第一百天的早晨,一定有米 吃。”这时,该主妇来了,正好把这只公鸡抓去杀了。这只公鸡在 第一百天的早晨不但没有吃着米,反而被杀了,虽然它已有九十九 天吃米的经验,但不能证明第一百天一定有米吃。

演绎是从一般性知识引出个别性知识即从一般性前提得出特殊 性结论的过程。演绎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只要推 的前提正确推理的形式合乎逻辑则推出的结论也必然正确。所以 运用演绎推理,作者所根据的一般原理即大前提必须正确,而且要 和结论有必然的联系,不能有丝毫的牵强或脱节,否则会使人对结 论的正确性产生怀疑。

应用实例: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有一段著名的论 述:“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 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 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张思德同志是为人民利益而死 的,他的死是泰山还要重的。”这段话中就包含着一个完整的演绎 论证。“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是普遍性原理,是论 据,是“大前提”;“张思德同志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是已知 的判断,是“小前提”;而“他的死是比泰山还重的”则是结论, 也是论点。

归纳法与演绎法的区别


1 思维起点不同:归纳法是从认识个别的、特殊的事物推出一 般原理和普遍事物;而演绎则由一般(或普遍)到个别。这是归纳 法与演绎法两者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归纳法从特殊到一般,优点是 能体现众多事物的根本规律,且能体现事物的共性;缺点是容易犯 不完全归纳的毛病。 演绎法从一般到特殊,优点是由定义根本规律 等出发一步步递推,逻辑严密结论可靠,且能体现事物的特性;缺 点是缩小了范围,使根本规律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展现

2 归纳是一种或然性的推理;而演绎则是一种必然性推理,其 结论的正确性取决于前提是否正确,以及推理形式是否符合逻辑规 则。在规范研究当中,学者一般采用归纳法,归纳法对作者的思辨 性思维要求较高,以保证整个论证过程符合逻辑规则,一般很难做 到,因此归纳法很多时候是一种或然性的推论;演绎法的研究过程 可以看作是一种推理的过程,实证研究一般都要有理论基础,或逻 辑的推导过程,以保证结论的正确性。因此归纳法的研究思想普遍 应用与规范研究当中,而演绎法则应用于实证研究当中。

3 归纳的结论超出了前提的范围,而演绎结论则没有超出前提 所断定的范围。归纳法根据已有前提,进行归纳并逻辑推导,得到 新的结论;演绎法主要验证开始所列举的前提假设,最后验证的结 论一般不会超出前提假设的范围。

三、归纳法与演绎法的联系

1 演绎推理的一般性知识(大前提)的来源,来自于归纳推理 概括和总结,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归纳推理也就没有演绎推理。 2 归纳推理也离不开演绎推理。归纳过程的分析、综合过程所 利用的工具(概念、范畴)是归纳过程本身所不能解决和提供的, 这只有借助于理论思维,依靠人们先前积累的一般性理论知识的指 导,而这本身就是一种演绎活动。而且,单靠归纳推理是不能证明 必然性的,因此,在归纳推理的过程中,人们常常需要应用演绎推 理对某些归纳的前提或者结论加以论证。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 没有演绎推理也就不可能有归纳推理。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归纳 和演绎,正如分析和综合一样,是必然相互联系着的”。

3 归纳与演绎二者可以互相补充,互相滲透,在一定条件下可 以相互转化。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思维方法;归纳则是对个别事 务、现象进行观察研究,而慨括出一般性的知识。作为演绎的一般 性知识来源于经验,来源于归纳的结果,归纳则必须有演绎的补充 研究。


四、小结

归纳法和演绎法两种不同的研究方法各有特点,归纳法不局限 于前提,运用逻辑推理,以求普遍适用的理论;演绎法基于假设, 运用科学方法验证假设的正确与否。归纳法不局限于前提进行论 证,演绎法必须在前提中运用已有理论提出假设,假设即为结果的 范围。但我认为归纳法和演绎法在应用上并不矛盾,有些问题可采 用前者,有些则采用后者。而更多情况,将两者结合着应用,则能 收到更好的效果,因此,这两种方法具有互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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