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的危害及治理

2023-01-09 17:23:14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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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用户的普及,我们很大的一部分生活融入到网络中,我们在网上购物、获取信息、咨询、娱乐等。网络同时也成为影响巨大的新媒体平台,网络迅捷、及时、简易等方面的特点快速促进社会信息的流通;但同时也导致网络成为滋生各种谣言的放大镜,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对我们的生活和社会引起巨大的负面效应与危害。

同时,网络谣言还会损害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近日,甘肃兰州出现食盐“涨价停产”等谣言,引发了新一轮抢盐风波。部分市民轻信谣言,开始大量购买食盐,很多商场、商铺的食盐被抢购一空。抢购到盐的人短期吃不完造成浪费,而真正需要盐的,尤其是一些餐饮机构,又因抢购买不到盐。陈柏峰说,“与事实偏差较大或完全相左的谣言谎话,借助网络和个别不负责任媒体的传播,很容易误导不明真相的网民,损害许多公众的利益。”

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够传播,很大程度上是谣言的制造者利用了一些人的心理弱点。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天津社会科学院首席专家潘允康表示,有些人喜欢求新、求奇,常常抱着“别人不知道的我知道”的心态,以寻求刺激;有些人则是从众心理,“别人知道的,我也应该知道”;当然还有一些人的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即使有些谣言毫无逻辑、漏洞百出也信以为真。

潘允康进一步表示,有些网络谣言可称得上是“妖言”,极具蛊惑性和危害性。它利用人们的心理弱点,如同引诱人们吸食毒品一样,慢慢地让人“上瘾”,麻醉人的神经,扰乱人的生理功能,让人的心理也变得越来越不正常、不健康,进而破坏家庭、诱发犯罪,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正常秩序。 造谣传谣不是言论自由

中央党校社会学教授吴忠民认为,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政府应该以宽容、包容、虚心的态度,畅通社会公众正常的意见表达渠道,保障公民言论自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社会公众在享受言论自由这一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维护舆论环境,根除网络谣言存在的土壤。

夏学銮表示,网络虽然为人们的交流提供了载体和工具,但网络聊天还是要从人们的嘴里说出去,网页留言也要靠人们在键盘上敲打进去,一言一语都是人们思想的反映。虚拟社会依托现实社会而存在,虚拟社会的行为主体仍然是现实社会中真实存在的每一个人。因此,每个人在现实社会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不会因为自己存在方式的变化而改变或消失。

针对“网络谣言也是言论自由的表现”这一观点,潘允康表示,首先,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自由应该是符合国情、有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由,即使是在西方社会,如果有言论、谣言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会受到制裁。因此,网络谣言并不属于自由的范围。其次,自由应该是在既有的法律制度框架内,享受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权利。人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人的社会化以及取得公民资格的最起码条件,就是要遵守法律规范,正确处理社会关系,遵守道德底线、法治底线和事实底线。谣言往往都是有所指向的,无论是针对人还是事件的谣言,都难免会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因此,这不仅仅是违反社会道德的,也是违反法律的,不仅应该坚决抵制,而且应该受到相应的制裁。

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认为,网络谣言不仅在我国出现,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个亟待治理的问题,几乎没有哪个国家能对网络谣言免疫。他举例说,韩国数名艺人不堪网络谣言的压力而轻生;大地震后的日本,谣言90%来自网络。支振锋表示,“言论自由”不应该是网络谣言得以豁免的保护伞。从国际上来看,韩国和日本纷纷表示要出台相关法律来治理网络谣言,英国也试图以隐私等相关法律来揭开匿名这一“互联网斗篷”,美国则宣布“数字世界将不再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疆域 铲除网络谣言需要全民行动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是一个常识。随着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联系的日益密切,网络不再是虚拟空间,而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是现实生活的延伸。互联网中活动的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都能一一找到对应。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对现实生活造成的冲击真实可感,一点也不虚拟。

为此,吴忠民指出,应将遏制网络谣言在内的社会舆论监管纳入法治轨道,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依法加强互联网


管理,依法追究网络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的法律责任。

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向波表示,从法制建设角度来说,铲除网络谣言首先要界定网络谣言的概念、由谁来认定;其次,要健全法律,使得互联网信息相关的法律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规定相衔接,完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遏制网络谣言的滋生与传播。另一方面,也要加快征信体系建设,在互联网上倡导诚信意识。

徒法无以自行。支振锋表示,消除网络谣言,更要遵循法治的要求办事,尤其是当公民个人或者组织受到谣言的伤害时,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扞卫自己的权利;而如果造谣诽谤,网络谣言的始作俑者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或者接受治安管理处罚。

除了法制建设外,政府的信息公开也是必要举措之一。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表示,治理网络谣言,最有效的办法是让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真正有效地运转起来,让信息公开的速度大于谣言传播的速度,让谣言消失在“阳光信息”下,形成政府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防范网络谣言的制度壁垒。莫纪宏建议,首先,政府应当与主流媒体协作,建立防范网络谣言扩散的预防机制,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建立防范谣言扩散的预警机制;其次,应及时掌握网络舆情的发展动向,对可能成为谣言的虚假信息加以重点筛选,尽早采取措施来掌控网络舆情的发展趋势;最后,当谣言在网络上泛滥,具有快速传播的特性时,政府应当及时有效地公开各种对澄清谣言具有重要作用的信息,让“信息公开”遏止“谣言扩散”。

专家们认为,网络世界是一种公共空间,治理网络谣言理应是一种公共行动,彻底净化网络空间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对待网络谣言,全社会应该同仇敌忾,达成零容忍的共识。”莫纪宏表示,谣言是社会公害,与每个人有关。一方面,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民素质,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造谣可耻、信谣可悲”的共识,每一个公民都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都要敢于辟谣,和造谣者针锋相对,不让造谣者兴风作浪、蛊惑人心。

许多专家表示,网站与媒体应该自觉承担铲除网络谣言的责任与义务。“为吸引眼球、抢占卖点,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是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但因此而忽视对信息发布的掌控,对虚假信息视而不见,对造谣传谣听之任之,那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上官酒瑞认为,“为了治理网络谣言,洁净网络空间,网站和媒体不能回避公共使命,应当积极担当责任,成为良好网络环境的守护者。这需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甄别和监测,尽最大努力对违法信息进行审核,对虚假信息有效过滤,对网络谣言及时删除。而且在谣言出现的情况下,必须积极发布辟谣消息,遏制谣言的放大和传播。”

现如今,网络谣言一词已经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人们也基本都知道网络谣言将带来无法估量的社会危害,但是如何去辨别网络文章的真实性与否依然是很困难的,这就需要通过各种办法去避免网络谣言的出现,减小网络谣言带来的危害。

网络谣言的出现将会带来一些很严重的危害:

1、网络谣言将会使和谐社会变得不和谐。当下,国家大力提倡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全社会范围内也掀起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潮,但是网络谣言的出现却会将这一切打破,人们在谣言的影响下会对国家和社会产生负面情绪,从而使和谐社会的建设变得艰难重重,和谐社会也将变得不和谐。

2将会扭曲网络的真正用途。网络在现代可以说是舆论传播的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它应该是和谐健康言论出现和传播的重要平台,但是网络谣言的出现,使网络变成了谣言的滋生地和传播平台,这就从本质上扭曲了网络平台的真实用途。

3不利于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甚至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动荡。一些比较偏激的网络言论将会使人们得到一些错误的信号,产生一些反国家反民族的激进思想。国家的发展和进步是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些网络言论将会造成社会环境的不稳定,不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更有甚者将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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