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学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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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济南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成员。 二、 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严于律己,表率作用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评价,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主人翁责任感,无任何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

4、认真组织并积极参加各项社团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三、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时间

每年六月份进行。

四、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名额划分规定

五星级社团4人,四星级社团3人,三星级社团2人,二星级社团1人。社团联合会按总人数的10%评定。获得本年度“十佳社团荣誉称号”的社团,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名额加2人。 五、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方式

由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社团组织评选,以无记名投票为准,得票须超半数以上,宁缺毋滥。 六、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奖励办法

所有评出的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由校团委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可在综合测评中加分。 七、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济南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申请表

2015 2016 学年)

所在组织名称 联系方式



社团 活动 经历





性别

所在学院 所在班级

政治面貌





指导 单位 意见 申请人 所在学院意见



(盖章)



(盖章)

校团委 意见



(盖章)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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