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一个月一方撤回怎么办?

2023-02-14 12:26:12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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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冷静期一个月一方撤回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一个月一方撤回也就不能够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就意味着双方反悔。在离婚冷静期内可以撤销离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对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撤销离婚申请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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