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的有关规定-无为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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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的有关规定 - 无为教育

无为县教育

关于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

为加强我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弘扬立德树人的敬业精神~塑造我县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培养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色情或邪教活动。

二、教师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不得无故停课、缺课、擅离职守~不得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教师要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做好学生的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严禁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得单纯以学生的学习成绩来评价学生。

四、教师要严谨治学~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增强创新意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科学技术手段~不断提

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水平~避免在教学中出现知识性错误~不得重复使用旧教案。


五、教师要团结合作~尊重同事~不得诋毁其他教师~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不得有损害学校荣誉和不利于团结的言行。

六、教师要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在接待家长时~应讲究沟通艺术~一分为二地评价学生、反馈信息~礼貌对待家长~不得训斥、指责家长。积极宣传科学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

、教师要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七

搞有偿家教~不参与文化补习培训机构,学校,的办班办学或到文化补习培训机,学校,兼课~不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严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准向学生推销商品或暗示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不得参与有偿招生。

八、教师要为人师表~语言规范健康文明~教学要讲普通话~写规范字~行为举止要礼貌~衣着得体~要体现教师职业特点~不穿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穿拖鞋、背心进课堂。严禁工作日饮酒~不准在教学区和学生面前吸烟、打牌、喝酒~酒后不准进入教育工作场所~上课时间严禁使用手机、传呼机或接听电话~上班期间不得上网玩游戏

九、教师要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要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合理和科学地布置作业~作业的份量和难度要适合不同层次的学生,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不以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不占用学生的活动课及休息时间。

十、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严重~经学校多次批评拒不改正的~教育局给予诫勉谈话或行政警告处分~并通报全县,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给予停岗、扣除或停发绩效工资、调离或行政记过处分~并取消当年


的晋级资格,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教师资格~给予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规定适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职工,属学校聘用的临时人员或民办学校聘用教师违反本规定的~经教育拒不改正的~责成学校予以辞退。

十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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