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试剂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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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毒,试剂,管理规定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检测中心易制毒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为加强易制毒化学检测试剂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易制毒化学试剂的危害事故,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安全开展,根据《易制毒化学试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本检测中心涉及的易制毒试剂有:硫酸、盐酸、丙酮、甲苯、三氯甲烷、乙醚等。

2、检测中心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对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检查。学习掌握并按照易制毒试剂的相关制度做好中心内试剂的使用、储存管理工作。 3、以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 4、易制毒化学试剂的购买必须履行先公司报备,再在易制毒网上管理系统报备审批后购置的原则,做到规范购置,不得向无资质的单位购置。

5、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登记,建立台账并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要储存在专门设置在检测中心试剂室易制毒专柜内,实行双人双锁制度。符合安全防火的规定,入库后要定期检查。

6、易制毒试剂的领用必须规范使用、按量领用,做好配制、退库的登记工作。 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使用移动电话及各种明火设备。 8、严格落实全国易制毒系统的相关制度要求并做好日常维护,相关业务问题及时向禹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汇报,做好报备工作。 20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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