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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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目的: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的保管及物资管理工作,严格其购置、保管、转移和处置手续,保证固定资产及办公易耗品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系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其单位价值5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包括保险柜、办公桌(含椅子)、会议桌(附椅子),文件柜、空调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等

第二条 低值易耗品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价在500元以下的设备、工具、易损的经常更换的

配件。

第三条 公司固定资产由财务归口管理,生产部仓库负责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办公用品由行政部负

责管理。

第四条 行政部应根据固定资产编号规则,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粘贴标签,以利保管和盘点。

1.固定资产编号共由9位编码组成,如下图示:

年度 使用部门 类别 流水号

两位自然数组成0102,…99

一位英文字母代号如:AB 两位英文字母组成,如:XSCG 四位代表年份的数字,如:2013

2.代码及内容对应表

代码 CW XZ XS SC JS CG

内容 财务部 行政部 销售部 生产部 技术部 采购部

代码 A B C D E F

内容 厂房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 其他设备

3. 使用部门无法区分的,归由行政部使用。

第五条 行政部配合财务部将各项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登记一览表》上登记,包括固定资产的购

置成本、购置日期、存放地点、保管部门(人员)维修以及资产处理等资料完整记录下来,以掌握各项资产异动状况。

第六条 生产部门应建立《设备能力及使用状况汇总表》,详列各项设备名称、厂牌、规格、适制产

品(适用范围)、数量、产量(负荷能力),取得日期、取得价格、耐用年限、使用状况,以掌握设备能力及使用状况,并作有效的运用及管制。

第七条 购入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财务部门方可安排资金,并

通知设备采购负责人实施采购。

第八条 低值易耗品的购入,由仓库根据库存情况,定期申购,总价值500元以内,由生产部负责

人批准,超过500元的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办公用品由行政部每月月底盘点库存,根据日常消耗,列出采购清单,每月统一采购,总

价值500元以内的由行政部负责人批准,超过500元的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采购。

第十条 采购人员应货比多家,优选性价比高的商品,防止简单随意采购,采购商品时应向商家






索要发票、合格证明,售后服务卡等。

第十一条 所采购物品,固定资产移交使用部门保管,低值易耗品交仓库保管,办公用品由行政部

登记入库。

第十二条 物品保管部门应根据物品明细表点收实物,无误后,办理验收手续,及时交财务报帐。 第十三条 财务部应根据发票、验收清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报,据实报销。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调出应填写《固定资产调出登记单》一式两份,使用部门和财务部各一份;固

定资产出售应与购入单位签订合同,标明单价、金额,并交财务留存,财务部根据收到的货款核减固定资产。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报废,先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写明报废原因,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送

财务,财务依据下帐核销。

第十六条 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须建立领用、调换登记手续,领用时应填写《低值易耗及办公用

品登记表》,可调换的坚持以旧领新。

第十七条 低值易耗品报废,定期由仓管清理报生产部负责人审批,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核销。 第十八条 财务部应会同使用部门,对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每半年盘点一次。办

公用品每季度盘点一次。

第十九条 行政部应随时核查各使用部门现有的固定资产,以了解登记所载的名称、规格及数量是

否与实际相符,有无管理不善、无效使用或闲置等不良情况存在。若发现有异常或不良情况存在,应立即通知该使用部门请其改善,情况严重者应呈报总经理批示处理。

第二十条 行政部应会同使用部门,每年12月份订立《固定资产保养计划》(主要指设备),对

各项固定资产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养及整修,报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行政部应督促使用部门按《固定资产保养计划》实施保养。计划外的保养(整修),由

使用部门及时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向行政部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维修。

第二十二条 重要设备的维护,使用单位应派专人负责,严禁无证操作设备。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有规定的内容,若相关人员未遵照执行的,行政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

告、记过、辞退等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修改与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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