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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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法学院

清华大学法学







清华大学法学——明理楼

【历史沿革】

法学教育和法律院系在清华有很长的历史。

1925年清华学校增设大学部后,次年便成立政治学系,并开始在政治学系开设法律课程。

1929年,清华改为大学后,根据大学组织法,正式设立法学院,下设治、经济二系,院长为陈岱孙先生。当时法律与政治不分,因而只设了政治、经济两系,法律课程仍然附设于政治学系内。政治学系开设的法律课程有法学原理、国际公法、宪法、行政法、民法通论、刑法通论、中国法制史、国际公法判例、国际私法、国际组织等。这一时期的主要法学教员有赵凤喈、陈之迈、王化成、程树德、燕树棠等。当时还有曾先后执教于美国哈佛、芝加哥大学的国际法学权威莱特(Dr. Quineey Wright


博士教授国际法课程。这个时期培养了王铁崖等著名法学大师。依照当时的大学组织法,法学院应设法律学系;梅贻琦校长也认为"法学理论之研究,为大学中所应注重,而为普通法校所忽视者,故愿于此方向,一为矫正"

1932年, 经过数年筹备, 教育部批准,法学院正式添设法律学系,并提出"本学系宗旨,系对于应用及学理两方面,务求均衡发展,力避偏重之积习,以期造就社会上应变人材,而挽救历来机械的训练之流弊"。此时由燕树棠先生主持系务。然而嗣后国内一部分人士主张停办文法科,教育部亦迭令清华大学停止招收法律学系学生,系务遂于1935年中断,所有政治学系、经济学系学生所需要的法律课程,仍附设于政治学系内。

抗日战争时期,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在1938-1946年共同组成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三校共建法商学院,下设法律、政治、经济、商学四系,院长为陈序经先生,法律学系由燕树棠先生负责。同时清华大学保留了政治学系中的法律课程,仍然招收法律学学生,教授主要有张奚若、钱端升、王化成、赵凤喈、邵循恪等。毕业生中有陈体强、端木正等著名法学家,端木正先生后来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清华大学的法学研究生教育也有很长的历史。在梅贻琦校长的提倡下,清华大学非常重视学术研究事业。1929年经教育部批准,清华大学开办研究院。

1930年秋季,政治学系开办法科研究所,以为"大学毕业生中成绩优美、富有研究兴趣者研修之所"。法科研究所设政治、经济二学部,政治学部招收国际法方向的研究生。政治学部招考新生,非常严格,每年仅取一二名。政治学部开设的必修和选修的法律课程有:中国法制史、国际公法判例、国际私法、国际组织、公法(宪法或国际公法)专门选读与研究、英国宪法史、条约论等。著名国际法学家王铁崖先生曾在清华研究院法科研究所学习,并于1936年取得硕士学位。西南联合大学时期,清华大学具有相当的独立性,保持了自己的研究院和法科研究所。法科研究所设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三部,政治学部下设国际法组。在极为艰苦的条件下,法科研究所仍然为中国培养了端木正等优秀的法学人才。

194610月,清华大学在北京复校后,在法学院下重设法律学系,由赵凤喈先生担任系主任,同时政治学系仍开设国际公法等法律课程。清华研究院法科研究所也一并恢复,由陈岱孙先生任所长,赵凤喈先生兼任政治学部主任。是时法律学系有一、二年级本科生,并招收转学生。法律学系开设的法律课程已相当齐全,计有25种,几乎包含了当时所有的法律学科门类,还为其他院系开设法学通论等全校性选修课。在赵凤喈主任的主持下,法律学系非常注重专门知识的基本训练,增加课外阅读时间,参考书多半是英文本与法文本,亦有中文及日文本,学生黾勉努力,教师兢兢业业,给清华带来一股清新的风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52年,全国进行大学院系调整,清华大学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大学,整个法学院被合并到其他院校。从此,法律院系法学教育在清华大学一度中断。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日益重视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不断有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希望清华大学恢复法律学科。进入九十年代,适应国家法治建设和清华大学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世界一流综合大学的需要,19941012日学校成立以时任校长的王大中院士为主任的法律学系筹建委员会,开始法律学系的筹建工作。

199598日,清华大学正式恢复建立法律学系,系主任为著名法学家王叔文教授。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指引下,学校决定重点建设并加速发展法律学科。

1999425日法律学系升格为法学院,院长为著名法学家王保树教授,2002年王晨光教授担任院长,2008年王振民教授担任院长。

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后发展迅速,截止2008年,已拥有9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法学院。培养了3000余名毕业生在法律、政治、经贸等领域已经崭露头脚,显示出新一代清华法律人不同凡响的素质和能力。 【办学宗旨】

清华法学院办学的宗旨是,充分运用清华大学多学科的综合优势,培养国家亟需的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国际化的高层次法律人才。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法学前沿问题研究和司法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批判性思维和综合素质。为此,法学院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大胆采用互动式和案例教学等新的教学方法;率先在全国法学院开展模拟法庭训练和法律诊教育等实践型教育法学院代表队一直保持维也纳国际商事仲裁比赛等大赛的中国最好成绩。

在国际化背景下,学院不仅培养学生深入学习我国法律知识,而且开设很多外国法和国际法课程,为国家培养能够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国际型法律人才。法学院与众多国际一流法学院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师生互访频繁,近30%的本科生有赴海外交流或学习的机会。2008法学院获得教育国际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试验区项目,将进一步探索培养高层次国际化法律人才的新模式和新方法。


在香港特区首席大法官李国能先生等的支持下,1999年清华法学院在中国法学院中第一个建设了独立的大楼,并率先为每一位教师配备了独立的办公室。学院有国内最好的法律图书馆、多媒体教室、模拟法庭等教学设施。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目前正在筹划建设法学院的第二栋大楼。

在复建后1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清华法学院聚集了一批优秀的学者,是全中国最好的法学教师团体之一。截止2008年,在全体52名全职教师中,教授和副教授达到82%,具有博士学位的占74%,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达80%

2008年开始,清华法学院在本科生中全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对于每一位学生,学院规定有一位教师负责进行学习、生活、人生辅导。针对每个学生的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学习培养计划。 【杰出校友】

清华大学是培养杰出法律人才的沃土,是法律大家的摇篮。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代表中国到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担任法官的梅汝璈先生(1924级)和代表中国出任检察官的向哲浚先生(1917级)都是从清华园走出去的优秀毕业生。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为共和国设计了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是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张奚若先生所构思建议的。著名法学家、1919级校友钱端升先生则是新中国宪法起草委员会顾问,为制定新中国宪法做出了重大贡献。著名宪法学家、政治学家萧公权先生1920级)曾经在这里奠定了学术基础。这个法学院还是著名法学家邵循恪1926级)王铁崖1929级)楼邦彦(1930级)、龚祥瑞(1931级)等学习过的地方。

清华大学还为共和国培养了一位掌管国家最高立法事务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和数位副委员长,一位最高法院院长(郑天翔)、一位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和一位司法部长(张福森)。 【排名评价】

在国内多个法学专业的排名中,清华大学法学院均位于前五名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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