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教学常规管理及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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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常规管理及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常规管理是学院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保证。教学常规管理由教务处负责。

第二章 日常教务管理

第二条 校历是学校学年主要工作的日程表,由学校统一制定,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放假前4周编制出下一学年的校历,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印发各部门执行。

第三条 教学进度表是每学期全校各专业班级教学活动的总体安排,由教务处根据校历和实践性教学计划编排。

第四条 课程表是学校每周教学工作和其他各项活动的日程安排。它包括全校课程总表、班级课程表。课程表一经公布,要严格执行。

第五条 教室日志是实施教学计划具体进程,教师执行学期授课计划和学生学习及出勤情况的记录。任课教师每次授课,应逐项填写,并签名确认。每周周末结束交到教务处。

第六条 教学档案按教学年度整理。每学年定期将上一学年的文件材料汇集、鉴别、整理,按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归类,立档归卷,上架保管。

第七条 调课、代课与停课。

(一)调课:由本人填写调课申请表,在调课前两天送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及时把调课通知书及时发给有关教师和班级。

(二)代课:教师因公、因事、因病超过三天不能上课的,可由教研室提出安排意见,请其他老师代课,经教务处长批准后执行。

(三)停课: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的临时停课,由教务处报学校批准,由教务处发出通知执行。全校性停课两天者,须经董事会批准。停课后一般不补课。

第八条 根据我院实际,教学事故可分为:三级事故、二级事故和一级事故等三个级别。具体处理办法参考学院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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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教学常规检查



第九条 学期授课计划,是保证教学计划圆满实施的一种手段,也是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任课教师必须在每学期开学之前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定学期授课计划,并严格按审批的学期授课计划控制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

第十条 备课是上好一堂课的前提,教案是教学目的与任务的具体实施计划。要求教师要认真备课,做到“五备”:备大纲(课程标准)、备教材、备教法、备学法、备训练,重点研究本学科教与学的改革与创新。

第十一条 上课是教学的中心环节。教师要牢固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思想,优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积极实行启发式、讨论式教学,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合作学习,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努力构建自主、合作、探究的课堂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二条 听课是深入了解教学情况,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的重要途径。要求老师每周听课一次,听课要作记录,信息反馈及时。

第十三条 教师要根据教材内容,精心设计课堂和课外作业,既有统一要求,又能体现因材施教,既不加重学生负担,又能保证练习质量。

第十四条 认真进行考核,全期只进行一次期终检测,时间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参阅学院《考场规则》和《考试条例》

第十五条 每两周举行一次教研活动,要提前制定教研活动计划。 第十六条 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中的常规性工作,要贯穿教学的全过程。检查工作要目的明确,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利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学院原有教学质量评估的相关规定即行废止。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文轩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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