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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统爱情故事看中国古代女性悲剧的社会因素 人类世界由两性构成,一半是男人,另一半则是女人。在漫长的历史中女人在母系氏族中的至高地位被农业和狩猎渔业出现后被男子优越地位超越。从此在漫长的历史中,女人在绝大多数的时间里,失去了经济上的地位,沦落为男人的附属品。中国哲学认为,乾坤正位,男尊女卑。孔子曰,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女子地位决定了她们的不能自主,从我国古代历史和小说中,可窥见一斑, 中国古代的爱情故事,包括那些普遍认为带有喜剧色彩的篇章,都应视之为悲剧,因为其中没有一部真正把女子置于与男性平等的地位来描写,塑造具有独立的人格、独立的思想、健康解放意识的女性形象.我认为造成女性悲剧的原因有以下四点 悲剧之一:经济上不能独立。 《诗经·氓》中的弃妇,对爱情倾注了全部感情,在年长色衰遭到抛弃后对负心人态度虽然很决绝,但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地位,所以只能回到娘家,由于在娘家没有经济地位,又受到兄弟们的嘲笑。从深层次讲,她的爱情和婚姻的悲剧是自己没有独立经济地位造成的。更多的女性由于父母双亡,家庭破产而沦为男性买卖的对象,成婢、成妾、成妓,都是没有经济地位的必然结果。由于丧失了独立的经济地位,妇女不得不成为男子的奴隶与玩偶,这也是封建宗法约束女性的有力武器。 悲剧之二:政治上没有地位。 自阶级社会产生以来,“乾坤正位”便成为规范男女的理论基础。“女主内,男主外”,这种分工模式无疑给女性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因为,男性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增长了才干,成为财富与权力的拥有者,而生活于其中的妇女不得不屈从于男人为自己设定的角色,处于从属的地位,从而形成了妇女无权的隐忍的经历,形成了认为妇女是无能的偏见。。 悲剧之三:礼教上奴化教育。 封建礼教轻视女子的智育,认为“多识字,有损无益也”,有的竟认为“妇人识字多海淫”。正是这种“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点,剥夺了妇女学习文化知识的权利与机会,使她们没有思想,惟礼教马首是瞻。与此相反,礼教异常重视女子的“德育”,尤其是封建宗法思想和伦理道德观念,即所谓“三从四德”、“男尊女卑”、“夫为妻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教条。这些礼教纲常,无疑给当时的女性们套上了沉重的精神枷锁,使她们长期安于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特别是到了宋代,由于朱熹等人的推波助澜,对女性的约束与限制更加严格,“男女授受不亲”、“笑不露齿,行不露足”、“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观念深为当时的妇女所崇尚,成为奴役妇女的有效工具。 悲剧之四:古代强制婚姻制度 在压制束缚的社会环境下,妇女最觉苦痛的即是包办婚姻。在古代社会,女子没有自由恋爱的权利,没有自主选择夫君的权利,婚姻大事一切要唯父兄之命是从。如在《水浒传》中,受包办婚姻毒害最是深的当数潘金莲了。 潘金莲出场交代她是财主张大户家的一个使女,颇有几分颜色,也就是姿色。张大户垂涎,她不从。张大户恼羞成怒,干脆把她嫁给了叫三寸丁谷树皮的丑汉武大郎。”潘金莲深入人心的形象是一个淫娃荡妇,但是我们看看她的堕落过程。并不是一开始就具有蛇蝎心肠的。潘金莲长得如花似玉,却被大户报复似的强制送给面貌丑陋、生性懦弱的武大郎。当她看到自己的二叔武松时,就主动去追求。在遭到了严词拒绝后,她遇到了有钱、有闲情泡妞的西门庆,自然就会一头扑上去了。至于她最后走上谋杀亲夫的道路,也完全是情势威迫所致。 在当时的社会里,儒家礼教是反对物质享受的,认为人的“情”应受到“礼”的制约,认为既然已有婚姻的契约,那么就得嫁鸡随鸡,服从命运的安排,无论他们是在怎样的情况下结成婚的,传统的理学家们只看重婚姻这个结局,并且妇女必须在这个婚姻状态下循规蹈矩,遵守妇道,特别要求妇女的“贞”、“节”、“烈”;而妇女的红杏出墙,则被视为于法、于礼所不耻,被世俗所难容的行为。所以,潘金莲最终被割头剖心而死,结果可想而知。 中国古代妇女长期处于受压迫、受屈辱、受摧残的悲惨境地,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一种社会现象,不仅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和历史原因,也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启迪。在新的社会环境.要避免妇女的悲剧命运,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要避免女子悲剧命运,必须保证女子独立的经济地位。 经济是基础,无论在社会生活还是家庭生活中,经济独立能保证女子的独立 从法律上保证女性与男性的平等地位,维护妇女的合法权利与特殊权利。只有让她们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法律地位,全面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在社会生活领域中充分发挥作用,在婚姻家庭中享有与丈夫平等的地位,才能真正实现男女平等的解放。 必须有效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f74fe225af45b307e8719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