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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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社会学大师费孝通的代表作之一,该书实际取自其于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而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分期连载的十四篇文章。如果说《江村经济》是费孝通先生微观社区调查研究方法的实践应用,那么《乡土中国》则是依据实践的经验所总结出的总体框架。该书代表了他研究方法的转向,进入了他社会学研究的第二阶段,从微观的视角中跳出来,进而从宏观的角度审视整个社会,分析社会的整体架构,提出自己的普遍模式理论。

通览全书,可以感受到一股厚重的乡土气息。作者通过其多年的考察及学术思考,结合了儒家经典,将隐含于乡土社会中的一种独具特色的体系抽象出来,娓娓而谈,而并非只是对乡土社会生活的简单素描。

虽然书中提到的的许多东西以前并没有听说也没有接触过,比如像差序格局礼俗这类名词,所以可能对这本书的了解仅限于表面一点,但却也让我了解了许多新的观点,新的对中国乡土社会的一点了解。

书中讲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几个特别严重的问题,谋生问题,社会结构问题,政治问题:中国是一个人治与礼治社会

费老在本章将社会类型分为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团体格局指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了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他西洋社会更像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在西洋社会,孩子成年了住在家里就得给父母膳食费,那是因为大家都承认团体的概念,在团体里的有一定资格,资格取消了就得走出团体,并不是说是人情冷热的问题,而是权利问题,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力,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因为我们的乡土社会是差序格局的,从这一点来讲我们更容易理解西方与东方文化上的不同,更容易明白我们接受不了他们生活方式的深层原因。

费老用生动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我们描绘了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想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在一个水面上的,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这一段,我感受颇深,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这简单的话语后面蕴含了多少费老在实地调查、用心思索之后的彻悟,里行间都能感受到作者的智慧与谦逊。就像一些原理,指引着我们分析许多现实问题,他告诉我们,虽然世殊事异,但我们总能发现每个人所表现出来的都反映他所处社会的社会属性。

它为我们描述出一个说乡土社会的轮廓,也为读者更好的理解在此基础上的差序格局等一系列新的概念奠定基础。第二篇和第三篇《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更像是为乡下人“平反”,逻辑的起点是有人说乡下人愚开始,继而那些人产生这样想法的原因是因为乡下人不识字,然后再追问,为什么乡下人不识字呢,然后论述文字对于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的意义,另一方面从文字作为一种意思传递方式,他的局限性,容易造成意思表示的误解,有时候不能准确全面的传情达意,且与乡土社会的不相符,相比较直接的接触时的语言而讲,实用性相差甚远,甚至连语言也不是最好的传递方式,共同生活经历形成的特殊语言、动作、表情才是更好的方式;从另一角度来讲,乡下人没有机会接受教育,从小就不识字,哪里谈得上对于文字的需求。如作者所言:如果中国的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在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只有我们提前文字下乡,才可以了解乡下人对文字的需求,逐渐让乡下人的了解文字的优点,让他们有选择。我认为,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只有在可以充分选择的基础上,充分了解每种沟通交流方式的利弊,才可以谈需求。

同样的道理,送法下乡也是如此。我们同样可以从农村中小的法律需求出发,培养人们一


种利用法律的习惯,比如说在农村土地流转、村干部选举、缴费依据等等,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上着眼进行法制宣传。等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与发展之后,农民对于法律有了更加强烈的需求后,再顺应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下乡宣传。只有这样循序渐进才可达到真正法治社会。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加的对象与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故有《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在此基础上继续论述乡土社会中的两个最基本的群体单位——家族和男女,这才有了《家族》与《男女有别》两篇。二是差序,水波由中心向四周扩散,一圈一圈,越向外,波纹越浅。

像网上书评所说: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以己为中心,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从这样一个角度出发,让我们不禁对一些社会现象和历史现象重新思考。正如作者所言,定社会秩序的力量,不是激情,而是了解。让我们在空洞的、普遍泛道德化的批评之后,理性地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只有社会的各个阶层相互了解互动,才可能去构建一个各司其职、相对和谐的社会。当每个个人组成一个社会的时候,就像是一个湖面上无数涟漪相互影响,相互冲击,在这里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这些关系的组合之上形成了社会。 所谓人治与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利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除去法律本身的性质,衡量法治与人治的另一个标准——在维护秩序的社会力量中,于决定性位置是法律,还是领导者的个人意志,即法大还是权大的问题,就涉及到了一个社会是人治还是法治的问题,当我们沿着逻辑去思考的时候才发现,也让人警醒:原来,法治和人治的距离这么小。

小乡土,大社会。由一方乡土,也可以反映出当时社会的各种现状,甚至可以为其找出合理的解释。一本好书,光读一遍两遍三遍是不足够的,《乡土中国》即是如此。所以,《乡土中国》这本书还应继续细细品读,方能理解更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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