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序良俗原则的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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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序良俗原则的司法适用

作者:闻渊

来源:《法制博览》2017年第03

摘要:公序良俗原则作为私法最重要的原则之一,一直以来发挥着补充和限制的功能。研究该原则是推动法制建设的重要手段,同时对于提高审判效果也有着现实意义。 关键词:公序良俗;司法;伦理;道德

中图分类号:D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8-0233-01

作者简介:闻渊(1980-),女,湖北武汉人,硕士研究生,广州松田职业学院管理系,讲师,研究方向:知识法学 一、公序良俗的意义 (一)公序良俗的涵义

自从罗马法中诞生,到成为民法重要原则之一,公序良俗对于实现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平衡,起着关键作用。从不同视角解释公序良俗,会有不同涵义,如社会学视角、哲学视角等。以法学视角审视,公序良俗也会因为部门法不同而导出不同涵义,本文主要立足于中国国内私法领域。这一概念的现代运用属于法国首创:《法国民法典》将罗马法中的善良风俗国内法概念公共秩序合二为一,形成的条款为各国所借鉴。英美法中与公序良俗近似的概念公共政策,通过判例来适用。

公序良俗决不等同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道德简单相加。我国的公序良俗原则是由公序和良俗两部分组成的,其针对对象是我国的社会,描述的是我国的公共关系和公共环境。 (二)公序良俗的功能 1.保障基本人权

由于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法律具有滞后、僵化等特性。从宪法到民法,立法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保障人权,这时候就需要兼顾公序良俗,做出符合人权的结论,如1889年纽Riggs V.S.Palmer案。 2.实现真正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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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序良俗作为一条道德准绳,将法律法规和社会风尚、伦理道德、风土人情等有机的结合起来,帮助法官更加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从而实现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平衡 3.限制意思自治

私法中的意思自治具有最高性,但要实现意思自治,必须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序良俗是判断民事行为是否有效的根据,在这一前提下,契约自由、意思自治才能真正实现。 (三)我国公序良俗原则的立法现状

虽然我国法律中并没有使用公序良俗这个概念,但是大陆民法学者通说认为:《民法通则》中的社会公共利益,就相当于大陆法系民法的公序良俗。所以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无论是公共秩序还是社会公共利益,是善良风俗还是社会公德,都只是相同意思的不同表达而已

二、公序良俗原则在司法适用中的问题

在弥补法律漏洞方面,公序良俗原则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因为该原则在界限上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再加上两个概念特别是良俗具有变迁性,因此没有一个明确、完善的概念将其确定下来。

(一)法官凭主观滥用自由裁量权

作为一个原则,公序良俗本身具有适用的不确定性,并且该原则的内涵与外延都难以界定,这给法官留下了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不同的法官家庭背景、教育背景和人生经历不同,对于公序良俗原则有着自己不同的价值评判标准,我国司法解释也没有给予该原则明确的限定

(二)容易导致案件裁决结果的不公平

虽然法官是最孤独的职业,要做到公正严明,法官必须对案件有超脱的境界,但法官在适用公序良俗原则裁决案件时,在对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理解上打上了深深的个人主观的烙印。由于法官在适用公序良俗原则具有太强的主观性,往往最后案件的判决结果会显失公平。 三、完善公序良俗原则在我国司法中的适用

(一)确立公序良俗原则并确定公序良俗原则的立法技术标准

为了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指导司法实践,多数学者主张对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具体化,如梁慧星先生将公序良俗违反行为的类型分为10。在善良风俗的判断上,应以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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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人的标准为主、专家标准为辅;对于公共秩序的内容,应以专家标准为主、普通人标准为辅

(二)重建具有中华传统的伦理道德体系,构建中华伦理法

法治的社会氛围应由全体公民来营造,赞同有学者主张的建立中华伦理法,从根本上圆满履行法律义务,维护法律关系的观点。该观点认为:一方面,承认、尊重伦理和亲情,并善加保护,使之正常展开;另一方面,防止人之常情畸变为不当之情并防止其可能的流弊。 (三)以法为主以德为辅

在适用公序良俗原则排除法律适用时,遵循以法为主以德为辅价值导向。如果在法律框架内的行为明显越过最低道德底线,就应当适用公序良俗来判决了。作为一般规范的公序良俗原则在民事审判中具有极大的灵活适用性,其在维护国家公共利益,弘扬社会道德,协调不同阶层利益冲突、保护弱势群体、实现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注释]

唐静.论两大法系中的公序良俗原则[J].改革与开放,201402):44. 田凤.浅析私法中公序良俗的基本功能[J].法制与社会,20142):32. 唐静.论两大法系中的公序良俗原则[J].改革与开放,201402):45.

比如十几年前未婚同居属伤风败德之举,而今天却成为一种时尚;以前的道德观念崇尚见义勇为,而现在的道德主张先保护自己.

许芃.公序良俗原则适用之法理学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38):13.

梁慧星.市场经济与公序良俗原则[A].民商法论丛(第1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1994.44.

戴孟勇.论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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