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亚里士多德的城邦理论

2022-05-24 10:19:03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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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亚里士多德的城邦理论

亚里士多德一生著述颇丰,主要包括《论正义》、《论诗人》、《论财富》、《论灵魂》、《论快乐》、《论科学》等等。涉及了当时科学的所有门类,其中有关于逻辑、语言、文学艺术、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的著作。其政治学方面的著作是《政治学》、《雅典政制》《家政学》。《雅典政制》相当于雅典城邦政治制度史,是亚里土多德对158个城邦政治制度调查分析的成果的一部分。《政治学》是他最有影响的代表作。该书将城邦作为政治学的研究对象。现存《政治学》分八卷,分别论述城邦的起源、目的、本质,理想城邦的原则,城邦的性质及现实城邦等问题。对城邦的考察和分析是亚里士多德政治思想中的重要内容。

什么是城邦?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城邦是一种伦理共同体,是为实现某种善业而建立的, 是所有共同体中最崇高、最有权威,并且包含了一切其他共同体的共同体,所追求的是至善。同时,城邦也是一种政治共同体,因为人天生就是政治动物,城邦的至善在政治上体现为公正。

亚里士多德在探讨城邦起源时,还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命题:“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他认为,人按本性的要求必须过城邦生活,只有通过城邦生活,人的本性才能够实现。他认为,在人类社会中,必定存在着这样的结合体,他们一旦互相分离便不可能存在,例如,男人和女人,主人和奴隶。在这两种共同体的基础上,形成了构成城邦的最简单要素――家庭。家庭是满足人们日常生活需要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当多个家庭为着比生活必需品更多的东西而联合起来时,村落便产生了。当多个村落为了满足生活需要,以及为了生活得美好结合成一个完全的共同体,大到足以自主或近于自足时,城邦就产生了。亚里士多德提出,城邦是自然进化的产物。是人类社会组织由低级向高级即由家庭——村社——部落——城邦逐步演进的结果。人类天生是合群的动物,必须过共同生活。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指出,城邦不只为生存而存在,它本质上是为优良生活而存在。同样,城邦的目的也不仅仅为寻取互助以防御一切侵害,以便利物品交换以促进经济的往来。

亚里士多德阐述了城邦的本质和目的。他把城邦比作有机的整体,个人是城邦的有机组成部分。个人的价值依赖于城邦。离开了城邦,人就无法完善自身。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是“至高而广涵的社会团体”。因为人类生活可在城邦范围内得到完全的自给自足,人的善业在城邦中得以完成。只有成为城邦的一员,人的本性在城邦生活中才得以充分显现,他才成为真正的人。虽然家庭和村社都以善为目的,而城邦的目的是“至善”,是公民“优良的生活”。

亚里士多德用复杂性看待城邦,并相对突出城邦的政治性质。他认为关于把整齐划一是最优良的观点的论据明显不足,而且把整齐划一作为实现城邦目的的手段是无法付诸实施的。首先,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一个城邦趋于并达到整齐划一将会不再是一个城邦了……因为,城邦的本性就是多样化,若以倾向整齐划一而论,城邦将变成家庭,家庭又将变成个人”。家庭比城邦、个人比家庭更是“一”。因此,即便是能够使城邦趋向优良,而是促使城邦毁灭。

其次,城邦不仅是由多个人组成的,而且是由不同种类的人组成的。种类相同是不可能产生一个城邦的。城邦不同于军事同盟,同盟的目的是相互支援,力量在数量,至于异质还是同质,并不影响同盟作用的发挥。城邦也不同于民族,


民族并不必须使其人口按村落为生。一个统一体在构成元素上必须是多元的,且,各个元素之间是相互依存的,互利互惠,平等互惠是政治共同体的运行规则。亚里士多德认为,尽管由同一些人一直执政可能要优于轮番为治,但是,“根据所有公民天生平等的理由,这并不可能,同时,所有人都共享统治权才是公正的”同样一些人,若当政,他们是统治者,若不当政,就成为被统治者,这样就消除了自由人不愿意完全被统治的烦扰。因此,一个城邦并不能在本性上是整齐划一的。亚里士多德指出:“追求城邦的这种极端齐一性显然并不是某种好事;因为家庭要比个人自足,城邦又比家庭要自足;而且只有在共同性达到了足够的自足时,一个城邦才能形成。”因此,整齐划一对城邦有百害而无一利,且只有多样性才能确保城邦的自给自足。

城邦从本质上说是多元而非整齐划一的,是所有公民共同参与其中的共同体。城邦的统治不同于家庭中的主人对奴隶、父亲对子女的统治,更类似于丈夫对妻子的统治,是一种轮流为政的统治。作为自由人的联合体,对自由人的统治显然不能采用主人对奴隶那种专制的统治方法,自由人是不甘于只服从命令的;也不能采用君王式的统治方式,人们还希望能够在做好被统治者的同时,在一定的场合下也能成为统治者,因为他们的价值是相等的,而一个既能统治也能被统治的人,才是一个健全的人。

既然城邦是自然演化的产物,是以人的自足和至善为目的,那么“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在本性上而非偶然地脱离城邦的人……具有这种本性的人乃是好战之人,就仿佛棋盘中的孤子”。当然,亚里士多德这里所讲的“人”主要是指享有城邦公民权的公民,而非是指所有的人,不仅不包括奴隶,而且也不包括妇女和儿童。与蜜蜂以及所有其他群居动物比较起来,人作为一种政治动物的特征更为突出。人是惟一具有语言的动物,而语言则能表达利和弊,以及诸如公正与不公正等。和其他动物比较起来,“人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他具有善与恶、公正与不公正以及诸如此类的感觉”,家庭和城邦乃是人的结合体。

在个人与城邦(国家)的关系上,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城邦)动物,过城邦生活乃人的本性使然,并认为一个人离开城邦如若还能活下去,神即兽。以为在当时的希腊世界里,各个城邦之间连年征战,各邦不仅对其成员享有公民权的资格作出严格限制,法律也只保护拥有公民权的公民,对于外邦人一般都不赋予公民权。正是基于此,亚里士多德强调了人与城邦血脉相连的关系。

亚里士多德认为,组成城邦的公民的本质决定了城邦的本质。他认为,公民的本质就是平等享受政治权利。亚里士多德指出“全称的公民是凡得参加司法事务和治权机构的人们”即有权参加陪审法庭和公民大会的人们。因为这两个机构是城邦最高权力所寄托的地方。有权参加这两个机构才是真正的公民。“城邦的一般含义就是为了要维持自给生活而具有足够人数的一个公民集团”“许多公民各以其不同职能参加而合成的一个有机的独立体系”这就是说,只有享受平等政治权利的人才是公民,只有由这样的公民组成的政治团体才是城邦。

亚里士多德指出,一个既能统治他人又能受人统治的人应该受到人们的称赞,公民的德性即在于他既能出色地统治,又能体面地受治于人。如果将公民的内涵界定为是既能出色地统治又能体面地受治于人的话,那么是否意味着只有参加行政统治的人才是公民?亚里士多德认为:“并非所有人都是城邦不可分离的成员;儿童和成年男子就不是同样的公民,后者是单纯意义上的公民,而前者是


有前提条件的公民,因为他们虽是公民,却尚未获得完全的资格。”亚里士多德还认为,不同政体对公民条件的规定是不同的。在一种政体下是公民的工匠和佣工,在另一种政体下却不能够成为公民。

在论述城邦本质时,亚里士多德一再强调城邦与家庭及东方君主制国家的不同。城邦是自由人的自治团体,不是主人与奴隶的结合。城邦政治家的权威是对自由人的治理,是平等的自由人之间所嘱托的权威。亚里土多德的城邦概念包含着很深的公民偏见,它完全否定了奴隶、外邦人和妇女的政治权利。显然,亚里士多德在为奴隶制进行辩护,认为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奴隶与自由人的区分符合自然,是城邦生活所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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