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社会地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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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性的地位问题,是中国社会几千年来一直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它不仅是中国社会一个层面的一部发展史,更是反映了我国几千年来的文明变化史。



首先从历史的角度来分析下女性的地位问题: 从相敬如宾到男尊女卑

我欲与君相知, 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 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 夏雨雪, 天地合,

乃敢与君绝。

这是《汉乐府》中脍炙人口的词句。它讲述的是一位女子的山盟海誓,充分提炼了自由恋爱的精神和敢爱敢恨的态度。

也许很多人是从琼瑶阿姨的作品中了解其中的情怀的。但是值得一提的是 这样的情怀却出自先秦和汉代的历史背景。

我们可能印象中,古代就应该是充满了性别歧视和礼教压抑的,但其实这首诗就能反映出这种地位差别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我们的祖先曾经创造了相敬如宾、至死不渝、相濡以沫等形容男女相敬相爱的词汇,就足见性别歧视本身始终存在于我们文化当中。

母系社会时妇女地位很高,之后夏商周妇女地位降低,春秋战国时期妇女地位更低,交易买卖实属平常,到唐朝时,因为武则天登基为帝,妇女地位又大大提高,甚至一度使得当时人人都渴望生女而不是生男,之后到清朝,妇女地位依然很低,到近代时,随着西方民主自由、男女平等的思想的传入,妇女地位一步步提高,直到现在,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男女平等

应该说性别问题是带有社会性的,一方面是男性在社会分工中逐渐占据了非常主要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跟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礼教建立有关。但是即便如此,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仍然不能完全抹去那些自由浪漫的诗篇。

从先秦到汉唐,封建社会的如日中天,也从根本上淹没了诗句的美好意义。从而进入了一个男尊女卑、天经地义的时代。 女性物化及礼教的迫害

应该说,随着封建礼教的发展,对妇女的迫害和歧视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不但男性在婚姻上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男方在婚姻关系中占据绝对地位,对感情不忠的量刑差异也颇为巨大,更严重的表现形式就是女性本身被物化。

马未都先生在说中国古代家具的时候曾经提到《金瓶梅》中的一个章节:西门庆购买了两个丫环和一部拔步床 而这两个丫环的身价加在一起还远不如一部床的价值 组建中国古代妇女地位的低下

这样的地位差异最明显的表现就是的出现,封建礼教的威力在于,通过等级观念,不但迫害女性,而且还在女性中设置阶层,通过这样的阶层来达到女性们自主迫害的局面。同样是女人,妻子的地位与丈夫并列为家长,而只能


算家奴,只是被监护对象和生育工具。而在妻的概念中也还有侧室正房差别……应该说封建礼教在维系这种男尊女卑的性别歧视制度中,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摆脱礼教到形式解放

随着外国人的舰船利炮打开了国门。封建礼教逐渐在社会有识之士的推动下逐渐走向了解体。随之解体的自然也有男尊女卑的性别歧视制度。

民国时期曾经一度兴起女权运动。但是这样的所谓女权运动带有盲目西化的色彩。妇女的经济地位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在创造社会财富机会上的不均等这个前提下,妇女很难真正的普遍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

但是这一时期的思想运动造就了一大批有知识、有理想的新女性,也见证了无数追求独立生活的女性最终在大时代下的香消玉陨。不过其最大的意义在于为妇女解放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一个普遍的社会认识。 从解放到迷失

新中国建立之后,妇女得到了空前的解放。毛泽东同志率先地喊出:男女都一样”“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口号。一时间,中国大地上职业女性开始承担起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真正改变了女性的经济地位,从而彻底改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 但是这样的解放来得太快太猛,以至于没有反应过来的反而是女性自己。随着经济地位的大幅改变,女性在对自我解放的认识上并没有得到很大发展,这主要在于这样的解放并非自主的抗争,带有外力的推动性,以至于重男轻女的问题仍然严重。

解放过程中,带有的越俎代庖和片面强调女性承担男性社会义务的情况。导致现代妇女在追求独立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空虚和迷茫,往往无法了解自己表现自己独立性的姿态到底应该是怎样。

从历史的角度分析完女性的地位问题后,我们大家也看到女性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改变,而女性的社会地位的改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妇女的法律地位

关于妇女法律地位的独立研究内容较少,一般来说,妇女法律地位的研究工作多在对妇女社会地位进行研究的文章中。妇女的法律地位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妇女在社会关系中的位置的确定,是社会为妇女发展提供的根本条件。妇女的法律地位既是衡量妇女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志,也是妇女获得一定社会地位的保障。妇女的法律地位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立法,以明确妇女的法律权利;二是法律权利的实现。

(二)妇女的经济地位

研究妇女的经济地位一般从两个角度进行:一是从社会角度,妇女能够同男子一样平等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从而获得平等的经济收入,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同工同酬;另一角度是家庭,妇女在家庭中有独立决策、支配收入的经济权利,有获得财产的继承权利,摆脱对丈夫或他人的依赖,从而提高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

1.妇女的经济地位受到法律保护

2.中国妇女广泛地参加社会劳动,但就业层次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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