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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办科技函[2012]570号 【发布部门】文化部 【发布日期】2012.12.26 【实施日期】2012.1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办科技函〔2012〕5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中国艺术研究院、国家图书馆、故宫博物院、国家博物馆、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经文化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2-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1 / 2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文化行政机关、文化艺术研究领域重点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以及社科研究机构等。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三、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批重大项目招标共发布9个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一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万-80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艺术学科领域具有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学术积累。 2.设有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提供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的良好条件。 (二)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首席专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艺术科学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公认的学术成就和丰富的前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2d4d0534b8d528ea81c758f5f61fb7360b4c2be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