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以租代征”现象的成因与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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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以租代征现象的成因与对策分析

土地是一切生产的源泉,随着我国土地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出台了越来越多的土地政策对土地资源进行了保护。但是,随着征收征用成本的不断提高、手续的日益复杂,部分企业开始寻求以租代征的方式获得土地进而满足自己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但是违法的土地租赁手段严重的扰乱了我国对于土地管理的规划。因此,合理解决土地以租代征的乱象迫在眉睫。



标签:集体土地;以租代征;流转土地

一、集体土地以租代征乱象

近日,有报道显示,陕西武功县在兴建武功县工业园时,将近千亩的耕地租赁给企业进行非法建设,工业园区附近的村组千余亩耕地在当地政府的默许甚至是参与下,成为了工厂企业的建设用地。据村里村民回应,村里的大部分土地被租赁,还有一部分被征用。而至于土地的租赁过程,往往都是县上规划好企业用地,然后由镇一级政府出面协调,最后由村支部出面和企业签订租赁土地协议。



这是典型的土地的以租代征现象。所谓土地以租代征是指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将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集体土地以租代征的出现是伴随着土地管理制度逐年变严格而产生的新型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适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根据《土地管理法》,若想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的,除非是法律规定依法许可的乡镇企业、农村住宅、农村公共设施或公益事业,其它的使用方式都需要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禁止非法使用集体土地用于项目。



二、土地以租代征现象的成因

土地以租代征是随着国家对于土地采取越来越严格的管理措施而衍生出来的一种违法行为。国家的土地政策往往是处于长远的稳定考虑而出台的,但由于一些地方并不能很好地处理近期和远期利益的考量,就有可能会选择与国家政策相违背的违法行为。因而,以租代征违法行为的产生不是单方面原因引起的,而是由法律法规、地方制度设计、地方经济发展模式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地方政府对短期经济发展的追求

现今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企业进驻当地,往往会为企业提供很多的包括税费、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因此,在土地资源相对比较缺乏的现实状况下,为企业提供可以使用的土地成为了越来越吸引企业进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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