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经济之学:法经济学与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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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经济学,经济

法与经济之学:法经济学与经济法学

作者:龚明达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 2018年第19



摘要:法经济学与经济法学虽然同属于法学概念范畴,其中存在着一定的共通之处,但两者之前却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法经济学是充分的借助经济学理论以及方法来研究分析相关法律现象的一门理论法学;而经济法学则是政府为了能够更好的应对当前市场发展状况,促进社会效益的增长的经济关系的现代法学体系中的部门法学。可以说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互为共存的。基于此,本文首先分析了法经济学与经济法学的共同点;其次分析了法经济学与经济法学的差异;最后探讨了法经济学以及经济法学的交流渠道。

关键词:经济法学;法经济学;异同;研究分析

中图分类号:DF4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28-0296-01

一、法经济学与经济法学的共同点分析

经济学和经济法学两者之间是存在着一定的共同点的,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理论基础。站在理论基础的角度上来说,两者都是法学以及经济学在融合的过程当中所出现的交叉性边缘学科,因此,我们也可以说经济法学和法经济学是公平正义和效益理论两者之间结合的产物。与此同时,效益理论在经济学研究当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同样的,效益理论在法学研究当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两者之间在理论基础方面也是互通的。其次,理念。站在理念的角度上来说,经济法学和法经济学两者的理念是相同的。在法经济学当中,其中的很多理念都充分的体现出了效益的理念,在经济法学当中,也有着关于公平正义和效益的理念。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两者在理念方面是相通的。最后,价值观。我们在研究经济法学以及法经济学相关问题的过程当中,是具有统一的评断标准的,都有着极大的实效性。因此两者之间的价值观也是存在着一定相同之处的。

二、法经济学与经济法学的差异分析

1. 科学性质与调整对象的差异

首先,两者之间的差异首先表现在科学性质以及调整对象方面。所谓的法经济学,简单来说就是充分的借助经济学理论以及方法来研究分析相关法律现象的一门理论法学。我们在实际的研究过程当中,发现法经济学需要应用到经济学原理以及分析方法。从这一角度上来说,法经济学是有着极为广泛的覆盖范围的,不仅包括民商法学、刑法、还包括经济法学等等。但是经济学法则是政府为了能够更好的应对当前市场发展状况,促进社会效益的增长的经济关系的现代法学体系中的部门法学。在整个研究的过程当中,其研究的主要对象就是经济法。经济法学在研究的过程当中,更为注重的是借助法律来研究分析经济问题。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唯一的,通过国家的干预指导,进而充分的结合市场发展状况,及时的调整优化经济关系。在调整对象方面,两者之间也是存在一定差异的。经济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就是经济法,是研究对象是唯一的,而行政法管理重点主要是对行政方面的干预。

2. 研究方法差异

通过深入的研究分析我发现,两者之间的研究方法方面也是不同的。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就是通过借助经济学方面的理论内容以及微观经济学分析方法,进而深入的研究分析法律概念、体系以及运行等各个方面的问题,有这一研究方法存在一定的独特性,因此经济学也就成为一门较为独立的法学流派。而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则主要是通过借助相关的法律文件,


深入研究分析法律判例法学学说。在实际的研究过程当中,主要是应用法学理论方法来特定经济社会关系的。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虽然两者都属于法学经济学的交叉边缘学科,但是在实际的应用过程当中,两者在理论技术以及研究方法方面,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的。法经济学有着一定的特殊性的,它区别于一般法学的研究方法,因此也就被当作为法学的独立分支,而经济法学则是普通的部门法,其研究方法并没有存在巨大差异。

3. 研究目的差异

最后,两者之间才研究目的方面,也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的。法经济学的主要研究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创新优化经济法体制,进而促进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法经济学的主要服务对象就是法律的经济分析,在经济原理以及分析方法之上,深入的研究分析相关的法律问题。而经济法学则是有着关于经济法性质的法律规范,其主要的研究目的就是深入的研究分析经济法现象以及经济法的运行规律。经济法学是在不同的环境当中,积极的应用法律规章制度,进而确保经济的规范有序运行,国家通过实施宏观调控对,不仅能够有效的规范国家行为,而且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国家经济活动参与主体的利益。

三、法经济学以及经济法学的交流渠道探讨

现阶段,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们也越来越重视起对法经济学以及经济法学两者之间的关系方面的研究。我们只有寻找到两者之间的共性,并进行深入的整理分析,才能够更好的进行融合交流。我们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有效避免彼此之间所存在的一系列的阻碍,促进两者的融合,相互学习、借鉴,促进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

但是,由于当前我们依然缺乏关于经济法学和法经济学方面的知识,更缺乏对于经济学法学方面的研究。因此,我们需要充分重视起这一问题。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我们就形成了法学经济学方面的思想,但是在研究法学经济学的人当中,却并没有法学家,那么,这是什么因素导致的呢?基于此,我们就必须要树立良好的危机意识,切实加强对法经济学以及经法学两者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分析,更好的加深彼此的认识,促进彼此之间的协调发展,为接下来的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

四、结语

综上所述,经济法学和法经济学两者之间不仅存在着一定的共同之处,却也存在着极大的差异,两者呈现出相辅相成,互为共存的关系。为了能够更好的促进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本

文着重对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交流渠道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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