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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浅评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作者:刘博 王小路 来源:《科技资讯》2014年第25期 摘 要:对迪尔凯姆著作之一《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进行了简单评述,介绍了他的社会学方法论,包括其对社会学独特研究对象的界定以及解释并观察此种研究对象的原则。 关键词:社会事实 社会种 社会密度 共变法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9(a)-0247-01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是社会学创始人之一迪尔凯姆的代表作,该书在迪尔凯姆社会学思想的发展历程里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应是仅社会学具有的独特性质的社会实在,而社会实在则依赖各种社会事实赖以成立。此书共分五章,分别介绍什么是社会事实,观察社会事实的准则,区分正常现象和病态现象的准则,划分社会类型的准则,解释社会事实的准则,以及求证的准则。 1 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社会事实 1.1 社会事实的定义 迪尔凯姆认为所谓社会现象并非一般意义上理解的社会普遍现象。日常语境中所谓社会现象通常指社会中发生的一般现象,如按此种理解,则社会现象的涵盖范围就成了一个包罗万象的体系。丧失了其单独存在的意义。但社会中的确存在一种既有的团体现象,即为“社会现象”,这种现象具有特殊的性质。它是存在于个人身体之外的行为模式,思维方法以及感觉方式,通过强制性的力量作用于每一个个人。迪尔凯姆与孔德、斯宾塞等古典理论家机械研究社会现象相反,它将研究建立在社会所特有的“具有非常特殊的性质的事实”之上。 1.2 社会事实的特征 迪尔凯姆认为,社会现象是外在于个人意识的。换言之,个人意识状态与集体心灵结合所构成的集体意识状态,根本上完全不同。社会虽然是由个人组成,但是这种由个人组合成的社会的性质具有了超越个人的独特异质。这种异质包含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外在性或客观性。 社会事实对于社会成员来说是客观和外在的,不以个体的意志为转移。社会生活中例如法律、道德、风俗、宗教等制度都是外在于个人的意志之外而又必须遵守的。相应地,个人的行为模式和思想意识中也含有一定程度的集体成分,并独立于个体之外。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361b83a1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b351b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