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师国内进修相关规定

2023-10-07 12:50:17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QQ:admin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学院教师国内进修相关规定》,欢迎阅读!
进修,规定,教师,国内,相关

XXXX学院教师国内进修相关规定



为了开阔我院教师学术视野,提升科研学术水平,培育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进一步加强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根据学院的发展要求和实际情况,特制订学院教师国内进修相关规定:

1.学院支持鼓励青年教师国内进修、访学和开展合作研究,并尽可能为青年教师国内进修提供渠道上的帮助。

2、申请国内进修教师须妥善安排好自己所带课程,并经各系、部、中心、研究所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3、学院教师国内进修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批准,同时在国内进修的教师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4、申请国内进修的教师满足以下条件优先支持:主持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至少有以太原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二区以上SCI论文1篇,或在校工作十年以上的副教授。

5、国内访学研究应严格按照学校批准的期限返校,不得擅自延长时间。

6、国内访学进修期满,教师需要向学院提供访问进修学校颁发的访学进修结业证书。

7、获得国内访学批准的教师,能履行岗位职责的,职


务绩效按月正常发放,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按其原聘岗位发放1/3的职务绩效。业绩绩效按实际教学与科研成果据实发放,考核绩效按实际完成业绩据实发放。

8、符合以上条件国内进修的教师需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42356db156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c7.html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