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会考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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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会考就是高中的毕业考试,分为考试科和考查科,

考试科分A,B,C,D四档,C及其以上为及格的,会考全部通过可以领高中毕业证书并参加高考,否则高中肄业,无资格参高考。原则上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第A,达到75%89%录等第B,达到60%74%记录等第C59%及其以下记录等第DD为不合格等第。会考的试题一般不是很难,通过率当然也很高,几乎百分之八九十的都能一次行通过的,真过不了的还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仅仅分为及格和不及格两档,补考通过记录为P,而不是ABC



考籍管理

1、考籍管理办法

1)考籍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1由省考试局会考处对全省会考考籍与成绩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每个考生基本情况电子档案及各学科会考成绩档案。 2)各市县、学校建立相应的会考考籍、成绩档案。 2)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的考籍及成绩管理

1)学生因故跨市县转学,应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校签署同意转学意见,并由该校的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转学证明,报转入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同时须到市县招生办办理考籍迁移手续,转出市县招生办根据考生转学证明,将其考籍卡密封转寄给转入市县招生办。转入市县招生办凭卡建立考籍档案,且将其考籍卡原件、转学证明复印件连同流动生名册上送省考试局会考处,经审核后方可确认其考籍、成绩。市县内不同学校之间的转学,由市县基教、招生部门按上述原则处理。? 2)跨省转学的学生,除经教育主管部门确认学籍以外,据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基[1990]017号文的规定,必须由省级会考管理机构出具会考成绩证明和转学证明复印件。本省转出外省续读的考生,须由所在学校和市县招生办出具证明,到省考试局会考处申办会考成绩单。

3经批准休学的学生,复学后在原年级就读,其考籍号不变;在下一届就读,须另编考籍号,重读学科可重考,其余原有会考成绩仍然有效。

4)留级生重读科目可重考,原号注销,重考科目的会考成绩记多次考试中的最高等第。

5)无正当理由而不参加会考的高中学生,可视为退学并将原有考籍注销。

6)高二因故漏考考生高三补报名时,应交该生初中升高中考试的原始报名表及高二因故漏考证明。

7)凡转学、休学、复学、退学考生的考籍,各学校在当届会考报名时应填写《流动生登记表》并由市县招生办汇总并按时上报省考试局会考处。

8)跨省市、跨市县转入及高二漏考的考生均需按第一次报名的程序办理报名和建立电子考籍档案的手续。

考试说明

会考科目和时间

(1)会考的文化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

化学、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生物11科;实践科目为:物理化学、通用技术、生物的实验操作。 文化科目的会考方式分为考试、考查两种,采用“3+3+4”的形式,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作为必考科目,在其余科目中考生可任选3门作为考试科目,余下4门作为考查科目(笔试),要求考生在第一次报名时就选定考试和考查科目。实践操作科目均为考查科目。

考试科目的成绩报告分为4个等第(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考查科目的成绩报告只分2个等第(及格、不及格)(2)会考时间及科目安排

高中会考文化科目一年开考两次,每次都开考10门。第一次安排在春节前三周左右,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科主要面向高三考生,其他科目主要面向重考学生;第二次安排在6月中旬,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7科主要面向高二考生,其余3科主要面向重考学生,不再单独安排补考。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主要面向高二年级考生。 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第一天第一科考前25分钟,其他科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进入考场的考生按座位号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员查对。保持安静,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吸烟。 2考生进入考场,闭卷考试、考查科目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纸条、改正纸、涂改液、记录本、计算器、通讯设备。只准带蓝、黑色钢笔、圆珠笔、铅笔、胶擦、圆规、三角板、削笔刀等考试必需文具用品。考生不准在允许携带的文具用品上以及其他地方写有公式或文字。开卷考试、考查科目在上述限制以外可携带书籍、资料自用。

3)考生迟到15分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才准交卷离开考场,考试终了前30分钟后才准离开考点。


4考生除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考籍号和座位号外,不得在试卷其他地方写姓名、考籍号和作任何标记。 5)主观题试卷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蓝、黑色圆珠笔在规定的空白处答题,用红色笔或铅笔答卷属违纪行为,标准化考试的答题卡,必须用2B炭质黑色铅笔将与所选选项相应的涂点涂黑。需要修改时,先用胶擦擦干净后再涂黑与重新选择的选项相应的涂点。?

6)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试题的任何内容。遇试题字迹不清、试卷分发错误,可举手询问。

7)考生答题时应独立思考,不得离开座位。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谈论。

8)考试终了前30分钟,监考员先收第一卷试题和答题卡。 9)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等候监考员收完试卷后才依次退出考场。任何人不准将试题、试卷、草稿纸和答题卡带走。

10)考生要正确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冒名顶替等。 11)在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或作弊者,按有关处罚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守则

1)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2)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种内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终了前30分钟后才能离开考点。

3)只能携带蓝、黑色钢笔、圆珠笔、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胶擦,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纸条、改正纸、涂改液、记录本、计算器、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不准在允许携带的文具用品上以及其他地方写有公式或文字。开卷考试、考查科目可携带书籍、资料自用。

4)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放在桌子右上角。只能在答题卡、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或涂黑自己的姓名、考籍号、座位号、考试科目、试题类型和座位号末两位数等,不得在试卷、答题卡的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5)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6)在试卷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 7)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8)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 9)考生提问,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可询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10)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答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反放在桌上,监考员收完试卷后,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带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在考场内逗留。

考生违反会考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1)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该科所得分数的30% ⑴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抢答); ⑵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拖答); ⑶在考场内随意讲话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⑷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的; ⑸用红笔或铅笔答题(绘图、涂答题卡可用铅笔)。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所考科目成绩,且建议所在学校给予记过以上的校纪处分。

⑴同一科有第一条的犯规行为二款(含二款)以上; ⑵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⑶抄袭他人答案的;

⑷有意为他人抄袭答案提供条件的; ⑸夹带书本、资料、纸条等以及类似行为的;

⑹携带考试规定必需的文具用品以外的物品,如计算器、通讯设备等进入考场的; ⑺互相核对试卷答案的; ⑻传接纸条或答案的;

⑼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的; ⑽有意在答卷中做其他标记的; ⑾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次会考资格,并建议所在学校给予记大过以上的校纪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会考考籍。

⑴有二项(含二项)以上第二条舞弊行为的; ⑵考试期间有意撕毁或带走试卷、答题卡的;

⑶扰乱报名站(点)、考场、评卷场及考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

⑷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⑸威胁其他考生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

⑹伪造证件、证明、档案以取得考试资格的; ⑺考生由他人代考的;

⑻代他人考试的在校高中学生; ⑼参与共同舞弊或集体舞弊的。

公布成绩

高中会考成绩的等值问题

高中会考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即水平考试。所报告的成绩,人们希望是等值的即同学科不同年度的分数是等值的,最好是不同学科的分数也等值可比。这样才能对不同时间不同地方的考生水平进行有效的比较。基于这一点,我省采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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