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充值,可否退款

2022-07-22 00:22:15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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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充值,可否退款







广东一个10岁的孩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母亲的支付宝在某网络游戏进行充值,在短短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内花光了父母务工的所有积蓄,这使得本来收入就不高的家庭雪上加霜。

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甚至逐渐开始成为社会热点。如今随着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的兴起,越来越多得未成年也开始假如这场网络盛宴,但是未成年认心智并没有发育成熟,也没有财务支付能力,很多未成年人在经不住诱惑的前提下,喜欢在瞒着父母的情况下,没有节制地在网上进行消费。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可否追回已经交付得钱财呢?

一、热点案例聚焦

一名喜欢网游的14岁少年(化名:小彭),沉迷于游戏直播平台——触手 TV(又称触手直播)的女主播,为占据这位女主播“大乃敌”的粉丝榜首,两个多月时间,小彭将父母10年积攒的16.6万元“巨款”,先后偷偷地打赏给了“引诱”他的网络女主播,共计110笔。

那么此种情况下,监护人是否可以追回此款呢?

二、律法案情分析

我国《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在案例中,孩子十四岁,未成年,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孩子的父母,即法定代理人在孩子打赏之后属于不知情的状态,此后也没有追认,因此,主播应返回所收的钱财。

三、平台是否有责任

现在的网络软件注册,都需要进行实名制,这虽然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未成年人滥用,但孩子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远超父母,总是有各种办法逃避家长的监管,因此,虽然没有直接的义务,但平台有能力,也有责任对此类情况进行监管,并设置相应程序,以此来保护未成年,同时,也给平台减少不必要的。


最后,最重要的,一定是家长和学校,在教育中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消费观念,“熊孩子”固然“熊”,但都是未长成的幼苗,只要在良好的教育引导下,就能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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