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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中介机构入库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依据财建〔2009〕648号(《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邵政办发(2014)80号文件(《邵阳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和邵财发(2015)13号文件精神(《邵阳县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入库方案编制: 一、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入库的条件及方式 (一)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入库的条件 1、新入库中介机构必须响应邵政办发(2014)80号文件、邵财发(2015)13号文件精神。 2、新入库中介机构必须具备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3、新入库中介机构必须有10-15名以上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4、新入库中介机构必须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并向财评中心提供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服务方案。 5、新入库中介机构必须向财评中心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真实有效。 6、新入库中介机构必须向财评中心提供近三年来的工程造价业绩合同。 (二)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入库的方式 1、中介机构一年一入库。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入库建议以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一是中介机构由财政局党组通过党组会议进行议定;二是中介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后,由招投标办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评比后再进行议定。当前正处在防疫期内,建议中介机构由财政局党组通过党组会议进行议定,中介机构初定10家以内。 2、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库实行备案登记制度,每年12月接受中介机构备案申请。中介机构库备案的程序:中介机构自行申请,填写备案申请表格;财政局分管领导组织对中介机构进行审查、评估;审查评估报局长批准后,中介机构准予备案。 3、鼓励入库中介机构在邵阳县注册成立分公司,凡成立分公司的中介机构适时考虑单个项目的优先分配。 二、评审项目的委托分配 财政投资评审评审工作时单个项目的委托分配可采取以下几种方法进行: 1、单个项目在50-1000万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可在备案中介机构库中根据工作业务量选出三家中介公司实行抽签确定。 2、单个项目在1000万-5000万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根据中介机构的资质选出三家实行抽签确定。 3、单个项目大于5000万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应报分管领导、局长选出五家中介公司实行抽签确定。 4、所有项目确定评审中介机构在抽签过程中,县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 三、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管理 建立在库中介机构考核考评、能进能出管理机制。对部分重点评审项目实行联审、盲审制,确保评审结果有效务实。 在库备案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的,该中介机构应列入“黑名单”,移出备案中介机构库,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备案: 1、在企业资质、业绩、奖惩情况、执业人员等方面弄虚作假、挂靠、提供不真实信息资料的。 2、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理的。 3、出具的咨询报告严重失实的。 4、与项目单位或相关方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的。 5、接受委托任务后,拒绝或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的。 6、违反廉政纪律的。 7、违反有关承诺,未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服务和收费标准的。 8、中介公司凡存在“一条龙”操作的:即同一项目,在完成财政预算评审后,又参与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工程监理、或工程项目结决算评审。 9、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1:2020.03财评中介服务机构入库申请名单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5600a1d79989680203d8ce2f0066f5335a81679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