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服务规范【最新版】

2024-02-15 11:50:13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QQ:admin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药学服务规范【最新版】》,欢迎阅读!
服务规范,药学,最新版

药学服务规范



(1)奉献知识、维护健康

执业药师应以自己的药学知识和经验,竭尽全力为公众提供必要的药学服务,以维护公众的生命健康和用药安全为最高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2)在岗执业、标识明确

执业药师应在职在岗,并按规定着装,统一佩戴胸卡,不得在执业场所以外从事经营性药品零售业务及药学服务,药学服务告示要明确。



(3) 诚信服务、一视同仁

执业药师应尽全力满足患者的用药咨询需求,不得在药学专业服务的项目、内容、费用等方面欺骗患者;应客观告知患者使用药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不得虚假宣传药品疗效和药品风险。除特殊情况,不得拒绝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执业药师应尊重患者隐私,不得无故泄露,平等对待患者,不得有任何歧视性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4)持续提高、注册执业

执业药师应主动接受继续教育,不断完善和更新专业知识,关注与执业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变化,以不断提高执业水平。执业药师执业应按规定进行注册,并在注册单位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



(5)履职尽责、指导用药

执业药师应负责所执业单位的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并依法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类记录;不得非法购进、储藏药品,不得调配、推销质量不合格药品。对于国家特殊管理的药品,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拒绝任何危害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违反法律或社会伦理道德的购药要求。执业药师应按规定指导公众合理使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并进行处方审核和提供用药咨询。执业药师应注意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6)加强交流、合作互助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5e2009ab12a6f524ccbff121dd36a32d7275c72c.html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