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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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办法

震球发〔200680



为有利于我国防震减灾事业高级专门科技人才的培养,进一步提高我所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硕博连读研究生(简称硕博连读生)培养工作暂行办法。

一、培养目标

研究生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所当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遴选出具备硕博连读培养条件的学生,在完成硕博连读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且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被确定为博士研究生继续进行培养的一种培养模式。

培养目标是培养出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科领域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科学技术专门人才。

二、申请条件

品德优良,身体健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 1.本科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入学时为推荐免试生;

2参加全国统一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总分排名在当年硕士生录取名单中居前三分之一者。

三、申请程序

1.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注册后即可由本人提出硕博连读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

2.指导教师同意并推荐(若“硕博连读”生拟报名的博士生导师与硕士阶段的指导教师不同,应征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同意)

3.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研究所审批; 4.审批通过的硕博连读生名单在所内张贴公示;

5.在公示期内,若对硕博连读生名单有异议的,应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反映,提请重新进行审定。

四、转博的时间与考核办法

1.转博考核在硕士入学后第二学年第二学期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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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硕博连读生提出转博申请,经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博士生导师同意后,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同行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应不少于3名)组成考核小组对硕博连读生进行转博考核。

3.考核小组应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对硕博连读生的课程学习情况、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工作能力、专业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提出是否同意其转博的意见。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转博考核资格: 1)在学期间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含严重警告) 2)因身体等原因不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3)有一门及以上学位课程考核不合格; 4)不参加或逾期未参加转博考核者。 五、培养阶段 1.学习年限

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为五年。若按期未能完成预定学业,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可适当延长修业年限,但一般不得超过六年。

2.从硕士生入学第一年起,至第二学年第二学期末,按硕士生进行管理,以课程学习为主,辅以必要的科研方法训练,以转博资格考核结果作为能否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依据。

3硕博连读生通过转博资格考核,从第三学年起为确认为正式博士生,按博士生进行管理,主要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时间一般为三年。

六、课程学习及要求

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少于4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37分、必修环节5分。具体分布如下:

1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位课程分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三种类型。其中学科基础课为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为选修课。

1)公共必修课 7学分

博士学位英语 4学分 自然辩证法与科技革命 3学分

2)硕士阶段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24 3)博士阶段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 6学分

2、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分两个阶段进行学习:第一阶段为硕士生阶段,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学年应在中科院研究生院按硕博连读生的选课要求完成公共学位课、硕士生学科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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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除公共必修课选课外,其他课程按硕士生培养方案的规定执行);第二阶段为博士生阶段,回所后在博士生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学习博士阶段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要求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第四学期末修完全部课程。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博连读生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并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发放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若博士论文答辩未通过,经学位委员会同意,硕博连读生可申请硕士学位,为其发放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授予相应学位或不授予学位。

八、其他

1硕博连读生通过转博考核者,列入我所当年度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占当年博士招生指标) 2.未通过转博考核的,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3.除本办法所规定的内容外,有关硕博连读生的其他规定,在硕士阶段期间执行我所有关硕士研究生的规定,在博士阶段期间执行我所有关博士研究生的规定。

九、本办法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069月起施行。解释权归人才资源部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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