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2023-01-21 00:20:24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QQ:admin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欢迎阅读!
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州市,行政执法,主体,通告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行

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0.19 【字 号】榕政〔20218 【施行日期】2021.10.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

主体的通告



榕政〔20218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对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确认,现予以公布。公布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由市司法局予以调整并公布。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11019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信息


法定代表



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

办公地址

电话 咨询或投诉

门户网站

福州市大数1 据发展管理

委员会

福州市仓山区

0591

南江滨西大道

83562025

199

http

//dsjw.fuzhou.gov.cn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609650296f175f0e7cd184254b35eefdc8d31505.html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