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及学费标准

2023-03-01 18:48:11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QQ:admin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及学费标准》,欢迎阅读!
中国人民大学,年限,学费,硕士,研究生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及学费标准



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及学费标准 学习年限



(一)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和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试行全员硕博连读的哲学院、统计学院、汉青研究院、商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其他院系、学科、专业,除招生专业目录特别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二)我校各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习年限详见相应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学费标准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各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和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试行全员硕博连读的哲学院、统计学院、汉青研究院、商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其他院系、学科、专业,除招生专业目录特别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藏自治区以单独考试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学费、学习方式及年

1、定向培养,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8000/学年。


3、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不转人事关系,不转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6559a59ead1ffc4ffe4733687e21af45b207fe06.html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