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管理办法

2023-01-20 21:47:13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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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兼职,人员

兼职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合理解决我处岗位人员短缺的现状,按照不增加人员编制和鼓励“一专多能,多劳多得”原则,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倡导工作岗位人员兼职,并给予一定的劳务补,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满足目前单位发展建设需要,确保单位各项工作全面稳步持续推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兼职岗位必须明确工作职责任务。

(二)兼职岗位的劳务补贴由科室负责人统筹管理,必须用于兼职岗位工作报酬,禁止截留或挪作他用,更不得结余,设立“小金库".

(三)兼职岗位施行动态化管理,采取“因需设岗、因事设岗"“长短适宜”原则,对于长期需要的岗位固定设置,对于特定岗位(如工程技术员)不需要长期设置,可根据实际需要阶段性短期设置。

(四)兼职岗位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岗位,不跨科室。 (五)兼职岗位仅限于部门业务工作岗位,支部党务工作兼职的不作为兼职对待。

(六)依据岗位设置有关文件规定,岗位职责合并的不作为兼职对待。

第三条 兼职酬劳

兼职岗位月补贴劳务费600元,纳入当月绩效考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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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一同发放.

第四条 兼职岗位必须严格按程序审批。兼职岗位的设立(或取消)必须严格、合理、公平、公开。由所在科室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分管处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劳动人事科提交处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审批同意后方准设立(或取消),兑现相关待遇。

第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劳人科负责解释.

兼职岗位(讨论稿)

(一)财务科4

1. 科长,兼职:公司财务管理,食堂财务; 2. 事业会计,兼职:公司统计,食堂账务; 3. 储备资金会计,兼职:公司会计; 4. 出纳,兼职:公司出纳,食堂出纳。 (二) 保卫科3

1. 副科长,兼职:内勤; 2. 监控值班员,兼职:2 (三) 劳人科1

人力资源管理(职教)1. (四) 办公室 1. 秘书(空缺)

2. 党务工作员,兼职:精神文明; 3. 监察审计员,兼职:工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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