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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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 【公布日期】2019.01.15

【字 号】教基一〔201928 【施行日期】2019.0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



教基一〔201928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寒假将至,为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反弹, 现将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集中整改回头看。即日起至寒假期间,各地要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辖区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整改到位。各地要制定回头看方案,明确时间安排和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省教育厅将对各地集中整改回头看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将在全省通报。

二、加强寒假期间培训管理。寒假期间,各地要重点做好学科类培训监控,对


假期开展的学科类培训班,严格进行审核备案, 务必做到学科类培训班全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严禁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内容的培训;要重点巡查校外培训机构集中的热点区域,一旦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 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对拒不整改、屡教不改的机构,要予以取缔, 并提请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各地要将师德师风教育纳入寒假前重要工作安排,对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的,要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

三、积极正面宣传引导。各地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科学育人观念,充分利用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宫等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孩子过一个快乐且有意义的春节。中小学校要依规合理布置寒假作业, 不给学生增加负担;要通过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引导家长假期尽量不给孩子报班培训,让孩子轻松愉快度过假期生活。

四、用好监督举报机制。各地要按时启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录入工作,公布黑白名单,方便群众依托平台查询机构相关信息和投诉机构违规培训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并畅通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多层面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核查群众投诉,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并及时反馈投诉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态势。各地要将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十严禁”、河南省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七不准”发到每一个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并在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的显著位置张贴,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附件:1.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十严禁” .pdf 2.河南省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七不准”.pdf


河南省教育

201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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