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之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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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之管见

作者:岳嵩 李凌春

来源:《重庆行政》2021年第06

加强我国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是构建我国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内容。理论和实践证明,建立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要力量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在消防救援体制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队伍的核心作用,发挥消防救援队伍的专业优势,明确其在救援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把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成为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综合性的政府消防救援力量。 一、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历史沿革

1852年,上海成立了第一支义勇消防队伍,1902年我国第一支国家消防警察队在天津设立,1929年,国民党政府内政部在消防组织大纲中规定,各市各县要为消灭水灾火灾等问题设立消防组,直辖于本市所在的公安局。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将原来的消防组织机构改造成了服务于人民的消防队伍,在此基础上逐渐设立一些符合社会主义国情的消防组织机构,同时也建立起相关的消防管理工作体制,开启了我国的消防历史新篇章。1955年,公安部门开始设立消防管理局,这一举措体现了国家对于消防行政管理机构的健全和完善,同时也有利于建设专业化的消防救援队伍。19655月,公安消防民警开始实施义务兵役制,也是在这一时期,我国建立了较为先进的消防人事制度。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各项工作,其中包括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经过了重新整顿和恢复,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1978年,公安部恢复了消防局。19826月,中共中央设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消防工作的警察被列为武警队伍当中。1995年国务院制定了《消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消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原则。1998年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2009 5 1 日,我国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的消防法强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2018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以下简称《框架方案》),就推进公安消防部队与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建,中国特色应急救援国家队和主力军的建设进行部署。《框架方案》明确要求消防救援队伍实行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建设(以下简称两严两准),为当前及今后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树立了建队标准、明晰了前进方向。 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以前,消防队伍作为武警部队序列其编制有限,警力明显不足,导致各类救援力量独立分散,消防救援主体相对孤立,社会联动救援机制薄弱。美国、英国、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消防队员占全国总人口的10%以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消防人员一般占总人口的3%5%左右。美国已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消防救援组织体系,形成了由联邦、州、县、市、社区等五个不同层次组成的消防救援主体体系。当地方政府消防救援能力不足、经费不足时,可以向上级请示支援,也可以由联邦政府紧急支援。在英国消防队伍建设中,专职消防队是主体,与其他形式的消防队相结合,都属于一个专业体系。在紧急情况下,履行相应的防火、灭火、保护生命财产和提供人道主义服务的职责。日本规定专业消防人员以公权力的名义进行相应的消防活动,其行为主要属于行政执法;对于现有的民间消防组织来说,尽管不属于政府机构,但同时承担消防职能,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可以理解为公共权力的行政执法。 201810月,国家机构改革,消防救援队伍划归应急管理部,成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消防救援中,消防救援队伍作为主力军,还是以灭火救援、抢险救灾、消防监督和消防执法为主要职能。但目前消防救援队伍仍然存在救援能力不强,消防救援培训少、消防救援人员不够等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基层消防救援指战员思想上不稳定,无法端正工作态度,没有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与两严两准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接受过专业化、系统化知识培训的人员不多。专业素养扎实,经验丰富的消防人员极其缺乏。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越来越多,点多面广,这就大大增加了对专业消防救援人员的需求。三是在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教育中存在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由于处在消防救援队伍划归应急管理部改革转隶的空窗期,有的消防指战员对改革转隶信心不足,对新的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缺乏力度;有的消防指战员在两严两准具体配套措施没有出台的情况下,按照原有的规章制度管理觉得不合适,执行起来畏手畏脚”;有的消防指战员对待遇平移政策有疑虑,导致工作效率有所下降。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阻碍了新时期两严两准消防救援队伍的建设。 三、新时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路径

改革转制后,新时代消防救援队伍的转型升级,要按照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建队方针以及《框架方案》提出的两严两准要求,在体制结构和管理模式上,参照现役体制进行构建和运行,实现由处置单一灾种向应对全灾种”“大应急转变,打造一支严于律己、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敢于担当、善于思考的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化正规化的消防救援队伍。 (一)加强对消防救援队伍的领导

为了有效发挥消防救援队伍的职能作用,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突能力,国家应急管理部要对消防救援队伍进行集中统一领导。在充分考虑救援工作的专业性、特殊性和独立性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消防救援行政体制改革,明确其独立的行政职能,在机构设置、行政编制、指挥协调、保障机制等方面厘清与其他应急救援主体职能职责,防止在应急救援中出现


指挥缺位、多头指挥的现象,使之作为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的国家队和主力军,在应急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能积极、迅速地作出反应。

(二)明确消防救援队伍在应急救援队伍中的主体地位

进一步完善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明确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主体法律地位,强化消防救援队伍在应急救援中作为国家队、主力军的具体职能,界定消防救援的两大主体身份,即救援时与地方政府和其他队伍的关系以及充分发挥其主体地位的优势。此外,要在具体法律中进一步细化救助主体的范围、责任、任务、权利和义务。一方面,从法律层面明确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国家应急救援骨干力量的主体地位。在具体立法上,作为国家应急救援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救援队伍主体地位需要得到明确界定,使消防救援主体在救援过程中严格执行消防救灾法律法规,保证救援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另一方面,在灾害事故的救援中,要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队伍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主力军作用,赋予其集中调配、整合其他救援力量的权力。同时,为社会各界相应的救援实体提供救援设备,使现有的救援力量相互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力求做到救援工作平稳、准确、快速、高效地推进。 (三)加强对消防救援队伍的培训

成事之要,关键在人,要加强消防救援队伍的培训。一是引导消防救援队伍切实担当起落两严两准的政治责任,锻造一支政治敏感性強、勇于担当作为、敢于举旗亮剑、能力作风过硬的消防救援队伍。二是加强消防专业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力度,借助社会力量搭建人才培养平台,适当增设消防院校的数量和不断提高消防院校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强化对外学术交流,进行多层次的国际互访,选派优秀的消防救援人才到消防管理经验比较先进的国家进行研修,提高我国消防人员的专业素养,缩短与国际上消防救援的差距,使得国家的消防管理和救援走向国际化。三是加强政府领导部门、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社会群众自上而下的培训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工程,有效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条例》,积极开展各级各类学校相应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四是注重消防演练,通过强化消防救援演练,不断提高消防救援人员的抢险救援能力。 作者单位: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指挥中心 责任编辑: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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