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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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文件

院发[2010]09







学院各部门:

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研究生入学考试训中心”的决定》,经学院领导班子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 研究生入学考试培训中心”的决定

一、成立宗旨

以提高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为目的,服务于法学院职业法律人的培养目标,对有志愿进一步深造的考生进行系统化、专业化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培训。

培训中心的成立,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法学院教学改革,将教学与考研有机结合起来,在教学中给学生具体指导;有利于优化课程结构,使课程安排更加合理;有利于明确教学目标,从而形成特色教学,提升法学院核心竞争能力。

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成立沈阳师范大学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培训中心”

二、培训中心职能

(一)结合法学专业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为报考我院各专业学术型法学硕士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考前辅导,明确考试方向。

(二)总结、研究历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试题特点及规律,为报考我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进行系统化的入学考试培训,掌握考试重点、难点及答题技巧。




(三)针对全国各大高校法学院、系,重点是我院学生报考率较高的高校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特点,搜集历年考研真题,为我院学生提供研究生入学考试答疑、咨询、专业考试培训,掌握第一手资料。

三、培训对象

(一)法学硕士(学术型硕士):包括校内考生和校外考生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包括在职考生,全日制考生。全日制考生包括法律硕士(法学)考生、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

四、培训中心的机构设置

研究生入学考试培训中心主任:李凤梅 研究生入学考试培训中心秘书:郝

研究生入学考试培训中心的主讲教师优先从法学院教师中聘用。按照授课方向,2010年培训中心授课老师安排如下:

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培训中心授课老师名单: 法制史:武航宇 理学:王旭伟 法学:黄卫东、夏婷婷 法学:杨彬、周海博 法学:李凤梅、田鹏辉

法学硕士考研培训中心授课老师名单: 学:包玉秋 学:杨玉凯 学:单晓华 学:吴钧 经济法学:宋智慧 民事诉讼法学:陈凤贵 刑事诉讼法学:李凤梅 行政法学:崔红


法学:夏婷婷 环境法学:金星 国际法学:黄卫东 法制史:武航宇



主题词: 研究生 入学考试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办公室 2010

培训 通知沈阳师范大学法学 11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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