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03-31 05:22:14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QQ:admin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欢迎阅读!
效果,法律,社会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对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讨论,首先我们要先弄清这两个概念的定义。 所谓法律效果,是指法律运行对社会和个人所产生的效果,如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文化的影响。在现实中具体指通过法律适用作出裁判,体现法制的原则与内涵,所以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既要遵守法定程序,又要维护司法公正,体现法自身的价值。通俗的说,就是让法官依据死法条去解决活生生的案件,法官作为一名制裁者,会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及其个人思想进行判决,其决定将作为案件的最终审判。

所谓社会效果,通过法院的审判和执行活动,使法的本质特征得以体现,法的秩序、自由、正义、效益等基本价值得以实现,从而使执法的结果得到社会的公认。简单说就是具体案件通过法官的审理和裁判,所获得的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评价和认可程度。它的实质在于司法的结果要满足实质正义,满足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长远发展利益,获得公众的情感认同与尊重。

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都依赖于法院的执法活动得以实现,法院的执法活动是展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台。所以法院的裁决起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通过人的判断从而体现正义的事实,由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正义实现方式上有差别,所以可能导致在处理同一件案件时产生不同甚至对立的裁判结果的情形,所以一定程度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具有冲突性。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是统一的,互为因果关系和互相包含的,因为社会效果即法的价值的实现是立法的依据和驱动力,法律效果的实现,导致法的价值即社会效果的实现。因此,一个正确的裁判既要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也应该有良好的法律效果。任何两个效果相背离的裁判,都将是错误的裁判。损害法律效果的社会效果,实际上是经不起历史检验的,也不会得到真正拥护和支持的。

但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本质上是统一的。法律效果是检验司法审判是否依法实施和符合法治原则的尺度,社会效果则是检验司法审判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和建立和谐社会要求的尺度。法律是社会行为规范的一种形式,在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坚持依法办案,本身就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体现,其根本目的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两者追求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

所以我们应该要实现这两个效果的统一。实现两个效果的统一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客观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价值追求,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为了达到两个效果的统一,一是要求法院在审判的实践中应做到公正廉明,广泛听取民意,达到一个权衡两方的公平决策,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克服机械司法的做法;以人民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尺子和晴雨表;不断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提高对政治、经济、道德情况和国情的把握程度,充分理解我国经济社会的特定发展阶段,充分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法律意识,从法律、社会、人民多维视角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二是要提高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帮助人民群众维护和实现合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真正了解群众疾苦、掌握群众的心理、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实际本领。既会说法言法语,又会说群众语言,学会运用大局的观念、群众的观念、和谐的观念来理解、把握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精神实质,在办案中处理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


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要提高通过审判案件进行宣传法律的能力。通过庭前调解分流矛盾,通过公开的庭审程序吸收对立情绪,通过裁判文书详细的说理回应当事人的法律意见,通过判后答疑赢得涉案当事人对判决的理解和尊重。要利用典型案件向社会公众宣传法律,使社会充分了解、理解法院对案件处理所依据的法律。五是要提高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要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在化解矛盾中的独特作用,充分利用民事调解、行政和解刑事和解等手段,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争议,实现案件事了。最后还要把实现两个效果的统一作为评价法院工作、评价法官业绩的重要指标,以提到司法效率及质量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7b0f11f7f705cc17552709e3.html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