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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经济分析和法学分析方法的比较与反思 作者:张磊 王怀财 来源:《法制与经济·下旬刊》2013年第01期 [摘 要]经济分析和法学分析方法主要的区别在分析问题的出发点和方法不同,但二者都是对同一个问题——比如道德而言,其本质上就是一种功能性的安排,并借助奖惩机制来检验人的行为,并符合成本效益考量,二者运用的概念和理论等都是一种工具,都是一种功能性安排,都是服务于人类两大目标——“生存”和“繁衍”,都是为了人类生活和发展以及“人的福祉”而服务。 [关键词]经济分析;法学分析;成本效益;公平正义 一、经济分析方法的特征① (一)反对“假想的稻草人” 现实中,我们经常树立“稻草人”形象,我们在“理性无知”下凭空出拳来针对“假想的敌人”。这可以看出我们为自己创造困境和难题,我们不能理性地去看待问题。在此之下,我们对问题的思考应当找出一个参考坐标,通常也就是找个分析问题的基准点即A——A’基准点分析法或者借助于“贴标签”的方法,这样我们可以找到比较客观的依据而不是“假想的稻草人”。“贴标签”可以降低我们的思维成本,是一种功能性的安排,其也许有不足的地方,比如“标签”也不一定准确和精确,但确实是我们思考问题的参考坐标,是优于“假想的稻草人”。我们可以在重复交往和互动中“多回合赛局”中来验证和改进“标签”不精确的地方。 (二)反对“义和团倾向” 所谓的“义和团倾向”就是持自以为是的观点和主见并以强硬的态度来盲目的反对外来、新观点的行为,也就是有“盲目排外的情怀”。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可能都会有这种“义和团倾向”,往往对法学怀有更高的“尊敬和信仰”,认为法律是神圣和高贵的,对于其他观点是排外的,是一个“法律帝国主义”的法学“信徒”和“传教士”,后来才发现是多么的“无知”和“保守”。经济分析却给了我们另一个视角来看待生活、现实,尤其是看待和分析“法律”,让我们怀有一个宽容和理解的情怀去认识自己和现实。反对“义和团倾向”的真正理念在于我们换一种分析问题的角度和改变一种视野,并以宽容和互相吸收各方面知识来提高智识上增进。 (三)拿证据来说话 “拿证据来说话”展现了经济学根本的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方法,即每项研究和理论都是基于扎实的实证材料和客观真实并尽最大可能的价值祛除。这也可见为什么经济学强劲的进入法学研究领域并以“经济帝国主义”自居,在这种实证研究方法基础上来探讨行为理论、成本收益、财富极大等经济学中重要的理论,并给出世人可靠和扎实的论证和解释。“拿证据来说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7b88409608a1284ac85043b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