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人民、狮山公园中秋、国庆期间门票价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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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2.09.10 【字 号】南价复[2002]65 【施行日期】2002.09.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人民、狮山公园中秋、国庆期间门票价格

的批复

(南价复[2002]65号)

南宁市人民、狮山公园:

你们报来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公园门票价格的报告收悉。为丰富首府市民中秋、国庆期间的文化生活,增加节日气氛,人民、狮山公园在中秋、国庆期间举办游园活动。根据活动的展出规模和投入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人民、狮山公园中秋、国庆期间的门票价格调整为:

1、人民公园:二OO二年九月十三日至十月十四日民族风情彩灯展的门票价格为:白天每人每张3元,晚上(1900~次日700)每人每张7元;

2、狮山公园:二OO二年九月十三日至十月七日金秋综艺灯会的门票价格为:白天每人每张3元,晚上(1900~次日700)每人每张7元。

二、活动期间必须明码标价,把门票价格和活动内容公布于众,保证展出质量,同时两公园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活动结束后,两公园应及时执行原定门票价格。


三、活动期间其他入园的规定仍维持不变。 此复!

南宁市物价局 二○○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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