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对于组诗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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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对于组诗的评价



组诗是一种独特的诗歌创作形式,多首诗歌按某种格式组合成一组诗体,如郭小涵所说:“中国古代最早提出‘诗七言’这一概念的是唐代杜甫,他在诗歌创作上就开创了组诗这种新样式。中国古代虽然也有按格式组歌或诗词,但主要还是为贵族们创作的。组诗不能与小体诗相比,显得它更加通俗、简单明了了。正如唐代诗人李商隐所言:“其法有三:凡事须短,非能致;欲使之美者也;求于道也。的意思是要写出优美动听而又通俗易懂的诗歌就是要做到这种程度的,而不是追求一种形式上的精巧。在这三个要求中,对组歌有相当高的重视和要求。唐代以后组联、直写或比喻、拟人、排比等各种形式的诗体都被诗人们所采用。组诗也被视为是最好的诗歌文体之一。现代社会对组诗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和探讨,但对于唐代时期的组诗还是有很大的影响,那么汉代古人都是如何看待此种诗歌形式?

1.组诗的产生与发展

组诗又叫“二七古”,是古代一种独特的诗歌创作形式,指以七种不同的体裁进行创作完成

一首诗歌的一种诗歌创作方式。从字面上看,组诗更像是一种小体诗的形式。杜甫《绝句》中的“我爱东风怨黄蝶,当池上遇白鸥”便是组诗的形象写照。这种组诗形式在古代诗词创作中并不少见,但是也不是只有唐代诗人在使用。宋人沈括在《梦溪笔谈》中也曾提到:“唐人每首诗之间不得留有长短句。至四句七言五言……七言即以每句句末相加已尽之意,而用诗之意。”唐人将七言五言诗中八句十句、二十句十句为一言,按诗七言格律排列成组或诗体。宋代就出现了“诗七言”一说和唐朝相同出现。

2.“诗体”论

《诗体说》称:“若以其字之义,一言之法,无出三体。”就是说诗歌七言的语言模式是固

定的,是不能任意改动的,其作品与诗歌本身有着本质的区别。《诗》所记“六法”之一是:“五律八行”“诗七言”之二云:“此诗格律极严,六律极小。古文不可入诗”意思是说每一首诗词都必须要有一定的文字来规范诗歌的行为。在这里所说的诗体指所有诗文形式中的一种,也就是中国古时候流传下来的诗歌体。而到了魏晋时期:“诗家多谓以其词以传神为第一义”这便是因为诗歌的整体形式为诗体之争。由于古代社会阶级之间的斗争以及文人之间对政治的态度非常不友好,所以不愿意接受这种写作方式。于是组诗形式在唐代开始出现并发展起来。唐朝以前认为组诗只是为了使文章更简单清晰,它只是为了在有限的时间里使诗人和读者能够在诗中体验到更多的感情,并获得更多的审美享受,所以也就是为了满足人们不同层次、不同心理需求与审美情趣所带来的精神需求。因而组诗和后来文人对诗歌艺术形式之间关系所做的不同解释和认识也正是在这种诗体理论中出现的。就文学而言;唐代是组诗发展最快、最成熟、影响最大的时期;组诗在唐代文学中独领风骚近千年,是当之无愧的最优秀文学形式之一。这就有三个原因:1.当时人们对组诗有着不同于小体鸡毛鸭绒般柔弱无华、毫无生气、只会背诵等作品特点的看法;2.甫《诗品》将诗体称为“第一体”也对组诗词存在着较大难度、要求相当高;3.《诗话》及后世对于组吟诗体之探讨并不局限于此《诗体》等一系列诗学理论和思想,对古代诗歌学也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另外还体现出这一时期社会对组

3.“诗七言诗”的产生和发展

组诗最早出现于唐朝,当时并不流行,只是诗人们之间的小范围交流,从唐玄宗开元十五

(732)到五代十国时期(后梁武穆杨玉环称帝,公元618年至907年杨炎退位),长达三十余年也没有出现。这时唐王朝刚刚经历过五代十国的混乱。而在此时正是安史之乱之后政治的动荡与混乱,使得唐朝统治者对诗歌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担忧。人们看到了唐代在诗歌创作方面所做的努力终于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成效就会有一种自信心,进而有一股动力,人们逐渐开始创作诗歌并以此为乐。也就出现了许多优秀作品,比如《大唐·杜甫》“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一年长命日,南天门月。人间正道是沧桑”在杜甫眼里这种诗七言的形式更加形象生动也更具有


艺术价值以及实用性。而李商隐在后期就把这种诗歌形式运用到创作当中来。

4.汉代诗坛的组歌观

组歌对汉代诗坛的影响十分深远。汉代时期的诗歌史上,出现了许多以组诗为题材的文学

作品。如《初学记》《淮南子》《韩诗》《齐诗》等。刘向的《初学记》中对组诗的看法是“诗七言”《续齐谐记》):《诗》《春秋》之七言者也,可以为诗;七言者,以七言为古义也;以七言为乐府旧曲之乐也;以为五言之歌”《汉书·艺文类聚》《歌谱》中解释道:“所以歌之旨也:凡以诗七言为名者皆曰歌。《汉书·艺文志》《诗录》谓:“歌者即此五言之长也……诗七言者不须拘于小节也……六言之长也。就是以五言为好书而组诗才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诗”《诗》七律三首)《诗论》又说:“凡言必作于诗(或曰七言)以通其旨而传其音……故曰诗七言为体而歌为用者曰歌者如《史记》‘古之所谓传其意而不协乎礼也’《史记·晋世家》)组歌以小传为主,所以《汉书》对组诗持否定态度。但从《汉官制篇》和《周礼·春官》两篇文献中对于组歌与小体诗体之间的关系还是比较明确的:“诗者其六也。《春秋繁露·大义言》《史记·项羽本纪》“夫义者之道也。盖作合者因其辞而合其辞也;不合者故以事而辞之也夫!言之无文,而能写者也;不能也;赋也,而后其白之;行而不行者,其必也;从之!故其民也。”此即组歌原则。

5.文人对诗文体裁的研究

诗文体裁的研究,从内容上来说主要是古诗的研究;从形式上来说,主要是诗词;从文体

上来说主要是七言诗,但不同时期对于组诗的理解和认识也不一样。从古诗词的创作规律上来说,组诗在古诗里是最早出现的一种形式(注3)。唐诗的创作与古典诗歌有着很大的区别,由于中国古代文学的特殊性和积累了大量的古代创作经验,所以文人们非常重视对诗文体裁这一方面的研究。如李商隐对于组诗有自己独到解读:“所谓组诗就是将多首作品按一定格式相互组合起来而成诗,如杜甫所言:‘诗言志,歌永言情’‘诗言志’‘意在笔先’等等都是这个意思。(见《中国古代文学初探》)因为组诗不像古诗那样有固定下来的固定句式,不能随意更改也无法与其他诗体相抗衡,所以组诗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固定题材及语言本身要讲究节奏规范和格律等严格要求与一定时间的结合。也是指诗歌结构不能太单调。”所以组诗也会有一些限制要素;所以组诗应该从组体开始、按照固定模板或按一定格式写作而成。李商隐认为组诗是一种新型的诗歌文体形式可以通过借鉴其他文体或改变其他诗歌形式进行创新以更好地适应时代。如李商隐在写《五首赠李白》时就说道:“诗言志,歌永言,人有情而作。”这是组诗与传统诗词最大不同点。在表达内容方面既可以表达诗人个人内心情感,又可以表现出一定的文化素养或时代特征,是对当时社会精神生活方面的一种反映和总结。组诗也要求诗人自己具备一定的素养以及能充分利用诗歌中所蕴含的丰富的文化资源、情感并结合自身特点进行创作活动而进行创作。组诗还存在着更多更深一层关系,如“以人为本”“注重诗情画意”等对于组诗都有着十分重要研究意义,所以组

6.组诗对唐诗的影响

组诗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对唐诗的影响还是很大的。早期李商隐认为组诗“有七言者必

五言而成七言,则四言而五言、六言不若七言之工,此亦是小语也”;杜甫的组诗在创作中十分重视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和艺术上的融合程度”《唐诗纪事》说:“作中有小语而能有长篇矣,此谓之组诗也,则不言自见矣”并认为组诗可以“以形写情之文”李商隐写杜甫组诗图为例:“白氏四句赋大抵当于其物矣矣”。但也有对其“体”上的不同理解。郭小涵认为唐诗首先是诗歌文化发展中的一个阶段,虽然它仍处于先秦时期没有正式成为诗体之前甚至没有诗体这一概念。可以看出唐代组诗是中国诗歌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部分。唐诗所表达的是社会的日常情感与生活经验等种种具体内容被整合到了一起而产生的诗体作品。这种文学性正是组诗能够形成一个独特的诗歌体式所需要的一些条件和材料、技巧和思想,也正是这些条件以及这些因素共同形成了唐诗这一艺术样式。所以说这种方法对于唐诗产生了非常大上的影响和促进作用,首先在数量上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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