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解词︱月保,屋山大王,老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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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北解词︱月保,屋山大王,老马子

皖北解词︱月保,屋山大王,老马子 月保

方言读音:yuě báo

简明释义:保甲制度时乡村的调解委员。 先从“斗”字说起。

旧时皖北方言中,“斗”的含义丰富。其中有争吵、对骂的意思,也有肢体冲突的意思。比如“斗架”。贫穷时代,民风彪悍,常见“斗”得不可开交的场面。

“斗”之前,也有怂恿的人,在旁边煽动那些尚未开“斗”者说:“斗就斗,不斗月保吃熊。”

这话中,“吃熊”,意思是啥都吃不着。那么,“月保”又是个啥意思呢?

这要从保甲制度说起。它是一种带有军事管理性质的户籍制度。它的最显著的特征,是以“户”为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这一制度,是封建王朝长期延续的社会管理手段。儒家提倡国家关系和宗法关系的融合,把家族观念纳入君统观念之中。于是,便有了汉代的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唐代的四家为“邻”,五邻为“保”,百户为“里”。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提出了十户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元朝又出现了“甲”,以二十户为一甲。至清代,终于形成了与民国时期十进位的保甲制极为相似的“牌甲制”,以十户为一牌,十牌为一甲,十甲为一保。

如果以今比古,“保”可能类似于今天的村一级,“甲”则相当于村民小组。“保”设保长,但也有个班子:保役,该是村里的民兵营长;约保,就是村里的调解委员了。前面的“月保”,就是从“约保”演变而来的。有了“斗”的纠纷,必定需要“约保”处理、调解;而调解,很多就是在酒桌上进行的。都不“斗”,那“约保”必然只能“吃熊”。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把旧时代基层小吏吃喝嘴脸,刻画得惟妙惟


肖。

屋山大王

方言读音:wǔ shǎn dài wang

简明释义:孩子之间闹矛盾,看见自家的“屋山”,就更来劲了。 人们对“山大王”并不陌生。是的。他就是那劫道抢财,口中还喊着“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的主儿。反映强盗横行时代的影视剧中,这是常见的场景。

皖北地区,一马平川。这里不是“山大王”的乐园。因为无险可守啊。以颍上县为例。笔者查阅了清代以来的县志,未发现大规模土生土长的匪患。也有一些小规模匪患的记载,几乎都是外地强盗的入侵。

但旧时皖北人,又常说一个“屋山大王”。这从何说起呢? 皖北为农业地区,且居于中部内陆,农耕文明的印记十分明显。反映在住房上,多是“起脊”的土坯草房。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才有砖瓦房。但“起脊”,也就是顶上是个“山尖子”,一直是皖北农村房屋的标志。平顶楼房的出现,不过才一二十年的光景。

所谓“屋山”,就是屋檐以上隆起的屋脊。如果更详细一些,它特指靠屋脊左右两侧的山墙。唐宋文人就曾在诗文中,反复吟咏、描写过“屋山”。韩愈《寄卢仝》诗云:“每骑屋山下窥瞰,浑舍惊怕走折趾。”这是形容“屋山”之高。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二载:“民有比屋居者,忽作高屋,屋山覆盖邻家,邻家讼之,谓他日且占地。”这是因“屋山”而引发官司的轶事。

而所谓“屋山大王”,在皖北乡间,其实跟“山大王”无关,指的不过是孩子:几岁的孩子之间“磨牙”,闹了矛盾;有孩子能远远看见自家的“屋山”,他一下子就更来劲了——不吃亏的,必然要变本加厉;吃了亏的,也一定要“捞”回来。

还有一类孩子,小伙伴之间闹矛盾,他会站在自家门前的路上,拦着对方,不让人家走路。大有“此路是我开”的气势。这也是“屋山大王”的表现。当然,这一类“屋山大王”,还有个称呼,叫“把家门框子”。够形象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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