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官放火文言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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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官放火文言文翻译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比喻在上者可为非作歹,在下者却处处受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州官放火的文言文翻译,欢迎大家的阅读。

原文: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陆游《老学庵笔记》

译文:

田登作郡守时,非常忌讳别人冒犯他的名字,甚至连“灯”字也不让别人说。为此,他先后惩治了包括吏卒在内的许多人。于是,整个州郡内,人们都戏称“灯”为“火”。元宵节晚上放灯,田登允许人们前来游观,就让手下人写了一张公告榜贴出去,榜上写着:“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州郡中人人见了都暗自发笑,有人还编出歌谣讽刺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注释:

1、作郡:治理郡县

2、讳:避讳,畏忌人家直称自己的名字 3、触:触动,触怒

4、榜揭:张贴告示,榜,告示;揭,高举,举,这里是张贴的意思。

5、榜笞:榜,通“搒‘(bang),捶击,捶打;笞,用竹板或荆条打。

6、上元:阴历正月十五 7、其:他的 8、卒:士兵 9、举:全 10、书:书写 11、于:在


12、市:街头 13、依:按照

14、例:老习惯,旧例,惯例。 故事背景

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叫田登,为人心胸狭隘,专制蛮横。因为他名“登”,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同音的字。说到他这个忌讳,还真有些来历……

蒲田村,一个依山傍水的村庄,方圆几千里,山、塘、田、地……树木茂盛,水清田肥。这些地方,大多都归村上的富翁“田百万”所有。这个老地主——田百万,虽家中良田万倾,但身边却无一子。于是,他到处花重金请风水,请高人卜卦。到了40岁时,终于得了一个儿子,视他为掌上明珠。算命的说:“晚年得子,必定升官晋爵,金银财宝滚滚而来。”于是,他为儿子早日登科、做官,一步登天,就取名叫“田登”。

田登,出生的'时候早产,大大的脑袋,两只极小极小的鼠眼,往上兑,眉不清,目不秀,身材矮胖。从小顽劣,又是出自富豪之家,便总是欺负小朋友,而小朋友们也常常拿“凳子”取笑他。他受不了这个气,便向他爹田百万说:“他们都拿‘凳子’取笑我,我长大当官以后,一定要让所有人都不说这个字。”

田登当官后,命州内的百姓不许说与“登”同音的字,要用某字来代替——花园里的灯心草叫做开心草,灯台、灯罩、灯笼得叫亮托、遮光、路照,太守出门登车得说驾车,就连吹捧太守“登峰造极”也得说“爬峰造极”……

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轻则挨板子,重则判刑。

一天,太守田登正在堂中坐着,一个仆人被衙役带上公堂。仆人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大声求侥:“冤枉呀!太守大人,今天我也没干什么呀!只是天刚亮,我就去厅前闭灯,不知犯了什么罪,被衙役蹬了一脚,差点被蹬下凳子。”太守田登一听,大怒,命人把仆人捆了个五花大绑,吼道:“大胆刁民,竟敢犯了我的忌讳还不知罪,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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