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财务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2022-12-20 23:46:10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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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财务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1、主办会计与出纳会计职责分离,钱账分管,相互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银行留存印鉴分别保管。得2分;

2、原始支出票据须有经手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会计审核业务及单据的真实性、合规性,校长审批后才报销列支。3分;

3、根据原始凭证内容准确运用会计科目,真实反映会计事项;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会计处理方法符合要求,会计记录清晰、会计报表规范。得3分;

4、各项收入必须全部入行政账,不得记入食堂、工会账,不设小金库、不做账外账。得3分;

5、收费按要求公示并按标准执行,代收服务性项目需事前发放《告家长书》,坚持自愿为原则。得3分;


6、大额采购均附有详细清单,品名、规格、单价、数量、金额等要素清晰,手续齐全;属采购目录的必须履行采购手续。得4分;

7、学校的招待费用按规定在公务接待费科目中列支,且支出总量控制在标准范围之内。得5分;

8、日常的零星维修结报,必须提供清单,并开具正式票据;维修、文化布置和绿化等项目,金额超3万元的,应参照基建项目管理,完工后要进行审计。得5分;

9、严格执行《XX区中小学食堂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无列支与学生伙食无关的费用,无教师福利支出的现象。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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