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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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教育部、公安部、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等单位调查资材显示, 目前我国每年约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 平均每天约有40 多名学生死于食物中毒、溺水、交通安全事故等,青少年安全问题突出, 因此,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尤其是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增强其安全意识,减少和避免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已刻不容缓!因此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加强青少年学生的安全教育 一、加强青少年安全意识教育

青少年学生的安全事关千万个家庭的幸福和欢乐, 事关社会的安宁和稳定, 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之一。目前,造成青少年学生安全存在隐患的原因有多种多样,但学生自身安全意识不强是其中比较突出的原因。究其原因有三:

一是家庭教育科学。家庭是孩子生活和成长的第一环境,是孩子接受教育的“第一学校”父母是孩子成长和发展过程中的“第一任教师”。可是,有些父母不够重视家庭环境教育或者自己的言行,如带着孩子横穿马路、乱闯红绿灯,去水库等危险场所游泳等,这不利于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

二是学校的安全教育只流于形式。一是没有开设专门的安全教育课程。有的学校根本没有为学生购买安全教育教材或购买后并没有组织学生进行学习,还有些学校甚至没有把安全教育纳入常规教育造成学生普遍缺乏安全常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二是安全教育活动开展不够。很多学校仅在学校安全教育日这一天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活动的形式也不够多样化,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

三是社会负面思想的误导。社会文化,特别是暴力游戏和黄色网站容易影响、误导青少年,从而引发打架斗殴等校园暴力事件。 二、加强青少年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1、青少年安全问题突出

教育部公布的2008年中小学安全事故总体形势分析报告中指出,去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各类安全事故中,事故灾难(溺水、交通、踩踏、一氧化碳中毒、房屋倒塌、意外事故)占59%;社会安全事故(斗殴、校园伤害、自杀、住宅火灾)占31%;自然灾害(洪水、龙卷风、地震、冰雹、暴雨、塌方)占10%。其中,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19.64%斗殴占10.71%校园伤害占14.29%中毒占2.68%学生踩踏事故占1.79%自杀占5.36%,房屋倒塌占0.89%,自然灾害占9.82%,其他意外事故占3.57%2008年,台州市学生(幼儿)非正常死亡人数共63人,占学生总数的万分之0.63。其中,因溺水死39人,因交通事故死亡10人,因坠楼死亡3人,因火灾死亡1人,自杀2人,因其他原因死亡8人。虽然各级政府都在狠抓青少年安全保护工作,但每年总会有学生死于这样那样的安全事故。

有调查显示,放学之后、自由活动以及寒暑假是青少年最易发生意外伤害事件的时间;因意外伤害造成的青少年死亡约占我国青少年死亡总量的1/4。调查同时显示,与高发的安全事故及其隐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青少年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很差,由于自身行为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发生的比例很高。青少年的安全问题非常突出,且主要表现为缺乏安全意识和缺少必要的自我救助技能。

2、安全意识的培养应从青少年抓起

安全意识的培养应当从孩子抓起,要通过有效途径向青少年学生灌输必要的安全保护、自我救助的技能知识,教育他们在安全问题上有所为、有所不为。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开展的越早,越利于青少年安全意识的形成和内化。

目前,必须对青少年进行安全教育已形成共识,但真正能够认认真真抓落实的却比较少。有工作组织成立,却很少开展具体活动;或者开展教育时,流于搞形式、走过场,缺少实质






性内容;有时,安全宣传教育给人的印象是一阵风,缺乏系统性、经常性,不能深入持久地开展;就是活动开展了,也是指定某几个学校,这几个学校再指定某几个班来开展宣传教育造成受教育的覆盖面十分狭窄,达不到普及教育的目的。凡此种种,造成青少年安全教育名无实。

3、学校和社会重刑事治安教育轻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目前针对青少年开展的法律法规教育,多集中于教育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行为,而针对性的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水火安全、传染病预防教育等安全教育则是零星开展,即便是开展了也多集中于自我救助、自我保护等常识性知识的教育缺少系统的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呈现出重刑事治安法规教育轻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常识性知识的累积教育轻安全法制意识的系统培养的态势。

此外,青少年的安全教育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参与,需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学校组织来共同开展,但在真正落实起来,却是个别部门和学校在唱“独角戏”“二人转” 由于各相关部门缺少统筹协调,不能很好配合,因此,人力、财力、物力以及其它方面投入到安全教育上的力量都是薄弱的,致使教育主体单一、力量薄弱、形式呆板,教育效果差。更有甚者,有些时候,是把安全教育的责任完全推给学校,可学校由于教师自身安全知识的不足和教学场地、器材的匮乏,造成纸上谈兵,缺少实际意义,久而久之,问题越来越多。

学校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法律知识教育宣传活动。

青少年学生天性活泼,而安全法律法规内容抽象,采取传统的法条节选、图片展览等宣传方式,略显枯燥,学生的兴趣小效果差。因此,必须独辟蹊径,创建青少年安全法律知识宣传新载体。

1)紧密结合学校的教学活动,有机穿插渗透安全教育内容。

一是开设专门的安全教育课程,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其他学科的教学中。要针对学生的生理、心理、认知特点和人身、社会安全的需要,采取生动活泼的文字、图画、活动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最好通过安全课程来进行,“安全”课程应当列入必修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另外,安全教育也要渗透到思想品德、物理、生物、心理、保健、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学中,全方位提高学生的安全素养和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意识。尤其是要紧密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如交通安全常识、用电常识、游泳常识、消防常识、食品卫生知识、传染病预防知识、紧急避险知识、急救知识等等。

二是以课外活动课、社会实践活动等为载体,强化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学校的活动课主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课外活动辅导员可以组织各类与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水火安全等相关课外活动,通过“学生参与——老师指导”的方式来加深印象,强化效果。如可以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或者法制动漫,使学生通过亲眼目睹车祸惨状,深刻体会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随意攀爬等行为一旦引发交通事故给家人带来的伤痛。又如组织学生学习交警的交通指挥手势,模拟十字路口交通指挥,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受到教育在实践操作中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是加强家校联系,强化学校安全教育效果。利用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邀请家长到学校参观和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实现家校互动;还可以动员和邀请家长直接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并监督和检查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家校联系密切,为学生安全提供了保障,避免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不一致,从而减弱学校安全教育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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