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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票务管理制度 1. 旅游景区票务由旅游度假区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由旅游服务部业务员和旅游度假区售票员按本制度要求领用,保管和出售。 2. 票务的印制由办公室办理相关票务印刷手续。 3. 票据印制回来后交办公室票务专管员入库,妥善保管,并做好登记、造册等相关工作。 4. 票据需加盖公司的票务专用章方可使用,无票务专用章的票作废票处理。办公室票务专管员向主管提出使用票务专用章申请,经批准核实后,批量加盖票务专用章,并做好票务登记发放和造册归档等相关工作。 5. 票据的领用由旅游度假区指定售票员到办公室票务专管员处领取,票务专管员须办理相关登记发放手续,其它非售票人员不得领取。 6. 旅游度假区售票员每日领取的门票数量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旅游度假区只设日班售票,如需售票,转到办公室办理相关票务。当日售票结束后,售票员须在当日下班后30分钟内到财务部票务专管员处进行核算结算:不得隔日或多日一起结算,特殊情况需报主管批准。 7. 售票员和业务员当日现金必须在当日直接交公司主管处,凭财务出具的收据和票务专管员进行核账。同时将每日填写的《每日售票登记表》和《每日票务稽核表》交到办公室。 8. 票务专管员不定期到旅游度假区售票员处核查票务使用和结余情况,每周汇总票数和主管进行核对结算,并把每周情况向主管副总汇报。 9. 售票员、业务员、票务专管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门票,如有遗失,按票面总额赔偿公司损失。 10. 旅游度假区售票员售票时实行唱收唱付,严格按照票面价格出售,不得多收票款,不得串通他人弄虚作假以获取私利。一经发现除加倍处罚外,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辞退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1. 旅游服务部在接待旅游团队时,按公司与旅行社的签约协议办理优惠票务;在接待上级领导或来宾,需办理优惠票务或免票时,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关优惠或免票手续。 12. 本公司工作人员进入各旅游度假区时须出示本人的工作证(工牌)﹔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的村民(与公司有合同约定的部分)凭本人的身份证进入各旅游度假区。为加强安全管理,无成年人携带或照看的未成年人不得进入各旅游度假区游览。 13. 任何游客都必须凭票或办理相关手续进入旅游度假区。验票时必须一人一票,不得一票多人或无票、无手续放行任何游客进入旅游度假区。一经发现除加倍处罚外,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辞退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f1d1bf7c5427a5e9856a561252d380eb629423b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