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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尝试 1.1997年新《刑法》取消了1979年《刑法》第6章第160条的“流氓罪”条款。尽管法律 ○ 上没有明确同性恋行为就是“流氓罪”,但当时大部分地方的司法审判是按“流氓罪”来 惩罚同性恋行为的。新《刑法》取消“流氓罪”,被认为是中国同性恋非刑事化的一个标 志。 2.2000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涉及同性恋名誉权案件的终审判决中,撤 ○ 销了一审判决中“同性恋目前在中国被认为是一种性变态行为,不被公众接受”的判词, 从司法审判的角度第一次为同性恋“平反”。 3.2001年4月20日,第三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将“同性恋”分为自我认同 ○ 型和自我不和谐型,前者被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实现了中国同性恋非病理化。中国著 名的社会学家李银河博士曾经两次试图向人大提交同性婚姻立法,但由于收集不到足够的 签名而失败。 4.2006年李银河又向中国人政治协商会议提案。全国政协新闻发言人吴建民表示,同性婚 ○ 姻在中国仍太超前。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f2aedcd5f524ccbff021842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