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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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Peter at 2021 in January


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夜班查全天,每周大查对2次,包括电脑医嘱、各类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就级别、过敏、隔离等)。各科设有医嘱查对登记本,每次查对后应在医嘱查对记录上及时记录日期、时间、姓名和查对 结果。 2、医嘱递交后,由办公室班护士校对、转抄,交给责任护士执行。

3、办公室班护士在转抄医嘱时,要认真审查医嘱,发现有疑问和错误医嘱时要及时与开医嘱医生商量、纠正,避免执行错误医嘱。如果发生争议,必须报告主任和护士长,主任和护士长认定后执行。

4、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有查对人签名。护士在执行各项医嘱前,必须经第二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执行医嘱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备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

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6、麻醉药品等特殊用药,开医嘱医生必须是具有资质的医生,否则不准执行,麻醉药使用后要保留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醉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全名。

7、药物准备后,应有第2人核对,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清点和使用药品时,要检查药品标签、批号和失效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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