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强殴打他人案(杭公临平(临)行罚决字[2022]00809号)

2023-02-23 23:24:12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QQ:admin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陈强殴打他人案(杭公临平(临)行罚决字[2022]00809号)》,欢迎阅读!
陈强,殴打,他人,00809,杭公临







陈强殴打他人案(杭公临平()行罚决字[2022]00809)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杭公临平()行罚决字[2022]00809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

)1885394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2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210 【处罚日期】2022.02.23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临平派出所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县级 【执法地域】杭州市 【处罚对象】陈强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14:20 处罚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对象 1 / 2

陈强殴打他人案

杭公临平()行罚决字[2022]00809

陈强








主要违法事实:20220112日凌晨,陈强在杭州市临平区***大街一小区门口处因琐事与孙某某等人发生纠纷,后陈强伙同他人以拳打脚踢的方式殴打孙某某,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四十三

处罚结

条第二款第()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陈强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

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行政拘留送临平区拘留所执行。

处罚决

2022-02-23

定日期 处罚机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临平派出所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0479836529f90242a8956bec0975f46527d3a791.html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