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学小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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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第一章、社会保障总

1、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以立法和行政措施确定对遇到疾病、伤残、生育、南老、死亡、灾害或其他风险的社会成员给予相应的经济物质和服务的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经济福利制度。

2、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全体成员。:主要是政府。目的:是保证社会的稳定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

3、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保障性、强制性、社会性、互济性、公平性、福利性

4、社会保障的基本目标: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益作为基本目标。较高的目标: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和促进其发展。

5、社会保障的功能:稳定功能、调节功能、促进发展功能、互助的功能 6、社会保障体系一般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及优抚安置、补充保障等保障制度。

7、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

8、社会保障制度分类 :一、按社会保障的给付标准分类:①、收益基准制。②、缴款基准制。③、混合制。二、按社会保障字眼的来源分类:①、政府统包型(中国、前苏联)。②、投保资助型 (德、美、日)。 ③、福利国家型(英国、瑞典)。④、强制储蓄型(新加坡)

9、福利国家特点:第一、累进税制与高税收。第二、普遍覆盖与全民共享。第三、政府负责保障全面。第四、法制健全。第五、充分就业。 10、按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分类为投保资助型国家和强制储蓄型国家。投保资助型国家特点:第一、以劳动者为核心。第二、社会保障的费用主要是雇主、个人、政府、财政有时给予适当的支持。第三、权利与义务的有机结合。第四、互助共济。强制储蓄型国家特点:第一、强调自我负责、缺乏攻供经性。第二、建立个人帐户实行完全积累。第三、与基本市场有机结合。第四、在保障内容上主要是养老保障。第五、政府承担责任的方式特殊。

11 政府统包型的特点1、以公有制为基础 2、所有成员都有权利享受待遇 3、个人不缴纳、不承担社会保障费用 4通过法律实现统包。 12按社会保障财务机制分类第一、基金积累制、也成称预先积累制。第二、现收现付制。第三、部分积累制。 13、社会保障的理论经济基础:福利经济学理论、新福利经济学、凯恩斯主义理论。

14、新福利经济学对于福利的增进问题提出了两种论说:其一、补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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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其二、社会福利函数论。 15、凯恩斯认为最重要的是政府应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直接投资及公共工程,与增加有效需求和就业机会,自由治厂机制不能达到充分就业的均衡点、国家应该干预经济。

第二章、社会保障制度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经历了五个阶段:第一、慈善事业(宗教慈善事业、民办从善事业、官办慈善事业)。第二、萌芽时期(15世纪莫之19世纪80年代)(英国制定了1601年《济贫法》)。第三、发展时期(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至20代)(1883年德国政府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疾病保险法》。第四:成熟时期(20世纪30年代至60年代)。第五、改革时期(1960年至今)。

第三章、养老保险

一、各国实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制度模式划分为:投保资助模式、强制储蓄模式、国家统筹模式。 二、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分为:(一)责任承担模式1、政府承担型(年金)。2、责任分担型。3、个人负责(智利)4混合责任型(中国)(二)筹资模式划分(财务模式)1、现收现付制。2、完全积累制。3部分积累制 (三)基金运营模式1社会统筹。2个人帐户模式 3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中国首创新型基金养老保险模式)。(四)给付方式划分1、受益基准制 2缴费基准制

三、养老保险特征1、普遍性。2长期性。3管理复杂性。4强制性.5筹集资金的多渠道性

、中国1953年修正公布的《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职工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岁、女工人及女职工年满50岁。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中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15年的,退休后才发给养老保险金。

五、养老保险制度的层次1、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又称基本养老保险)2、单位补充养老保险 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第四章、失业保险

一、构成失业有以下几个条件1是在劳动年龄内。2、是具有劳动能 3、是有就业愿望。 4、是在一定期限内没有找到任何工作。 二、失业保险的类型1、从参加失业保险意愿上划分:强制性、自愿 2、按是否能获失业保险待遇得益依据:权利型、调查型。3、从层次划分:单层和多层。

三、完整的失业保险包括1、保证失业职工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2、提供接受培训的机会和职业的介

四、失业保险金给付标准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法1、薪资比例制。2均一给付制。3混合给付制。四、一次性给支制。

五、失业保险金给支期限的确定标:各个国家有所不同:一类是按每个工人失业前的受保时间和缴纳保险金的持续时间,确定其可以享受保险费的连续时间。另一类是根据失业者的工龄长短决定失业保险领取时间,如希腊等过国实行此种给付制度。

、失业保险缴费时间的规定: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第五章、医疗保险

一、医疗保险是:指劳动者(或公民)因患病、负伤、年老、生育、失业或因其他原因收入中断时需要医疗费用、由国家或企业提供医疗和物质保障的制度

二、医疗保障制度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补偿期短,但总体时间长。其二、涉及的关系复杂。其三、医疗保险主要为劳动者直接提供实物和医疗服务,并通过服务帮助使劳动者尽快恢复健康和正常的劳动能力。其四、医疗费用难以预测和控制。

三、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必须遵循以下原则:第一、机会均等的原则 第二、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的专款专用制度。第三、风险共同分担的原则。 四、医疗保险的给付方式,按支付的时间来看分为:(一)、预付制,医疗保险机构将医药费用按人头定额或疾病诊断分类等方式事先支付给医疗服务提供者。(二)后付制,是医疗保险机构将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按一定补偿标准支付给医疗服务提供者。预付制类型1,按人头数、2总额预算、3按病种4、工资制 五、医疗保险的类型:第一种是由私营保险公司实施的医疗保险。 第二种是由国家实施的医疗保险。第三种是由企事业单位实施的医疗保险。 六、医疗保险制度给付主体:做好政府、医疗保险机构、受保人、雇主、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中介。

第六章、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制度的原则1无过失赔偿原则。2、严格区分工伤与非工伤界限,实行保险待遇的区别对

待。3、工伤保险补偿的金额应以对被伤害者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最高限额。4、工伤保险与预防、康复相结合的原则。5、个人不缴费原则。

二、工伤保险基金的一切来源于雇主缴纳的保险费.

三、工伤保险待遇有:医疗待遇、伤残待遇、死亡待遇(丧葬补助、遗嘱抚恤金)

四.工伤责任的认定1、劳动者个人责任阶段。2、雇主过失阶段。3雇主无过失责任阶段。

五、遗嘱抚恤金支付标准;遗嘱抚恤金通常为工人平均收入的1/31/2,办孤儿每人约为遗孀抚恤金的1/2,全孤儿每人约为其2/3.

第七章、生育保险

一、生育保险是:指国家针对女性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通过社会保险立法为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及时提供物质帮助和产假,以保障受保母子的基本生活,保持、恢复或增进受保妇女的身体健康及工作能力的一项社会保险计划。

二、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有:均一制和薪资比例制两种。

三、现行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1生育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2、生育保险的的实施范围。3、生育保险的给付的待遇和标准。4、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四、生育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五、生育保险的实施范围:女职工生育保险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境内的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生育保险的给支待遇和标准: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产假及产假工资、生育医疗服务、孕期特殊劳动保护、生育期间职业保障等。其一、产期。正常产假为90天,分产前假和产后假两个部分。产前假为15天、产后假为7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也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42天。其二,孕期和产假收入待遇。孕期收入待遇主要指任何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降低其基本工资,必须按照原标准发放基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物价补贴等。产假收入待遇规定,女职工在产期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三,医疗服务及其费用。女职工在怀孕和生育期间,享有一切所必需的医疗服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用、接生费用、手术费用、住院费用和药费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夫妇;对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的规定办理。其四,女职工的孕期劳动保护。女职工的孕期特殊劳动保护是为了解决女职工因孕期生理变化而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特殊困难,保障在职母亲的健康和母子生命安全。其劳动保护与言抗保障的主要措施有: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强度劳动保护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也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岗位的孕期女职工,应当减轻其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工作;对怀孕7个月的女职工,不应安排夜班劳动,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以防止早产。

七、生育保险基金由四部分组成:第一、是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第二,基金的利息。第三、是滞纳金。第四、是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八章、社会救助

一、目前,国际上常用的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方法有四种:既恩格尔系数法、国际贫困标准法、生活形态法和市场菜篮法。

二、社会救助对象包括三部分的人:一是由于先天性或后天的因素失去劳动能力者,二是虽有劳动能力但因客观原因以致失业,无法获得收入或收入中断,减少收入,而且又无法获得失业保障给付,三是;因受到天灾人祸等因素而导致不接受紧急救助就无法维持生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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