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人员责任险赔付标准

2023-03-13 21:05:11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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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人员责任险赔付标准

1、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的范围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保险")是指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因使用被投保机动车所造成的车上人员伤亡、人身及财产损失而向受损方赔偿的责任保险。 2、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的赔付标准 1)死亡

若被保险人使用机动车造成任何车上人员死亡,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金额赔偿。 2)伤残

若被保险人使用机动车造成任何车上人员伤残,保险人按损失的伤残等级按下列比例给付伤残赔偿金:

(一)伤残等级为1级或1级以上,赔偿一次性费用上限范围为: a)轻伤50% 中度伤60% 重伤80%

b)伤残等级至2级以下时,一次性费用上限为每人20万元;

(二)伤残评定等级为1级之外的,保险人赔偿次月开始的按月护理补贴费,每月上限范围为:轻伤1000元;中度伤1500元;重伤2000元。 3)经济损失

在本附加保险合同约定的索赔限额范围内,保险人按索赔主体提出索赔书而确认的费用赔偿受损方实际发生的其他经济损失。 3、保险责任免赔

1)本保险合同项下的责任,若受损方拒不配合保全,将承担保险公司扣减的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免赔率;

2)若受损方有其他合法权利索赔或保险公司认定的受损方未及时报案或不符合受损方声明,则保险公司将扣减本附加保险合同责任免赔率;

3)受损方在归属本附加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明显超出保险合同约定的索赔限额,保险公司将按照超出部分的20%一次性扣减本附加保险合同责任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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