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商品使用发票有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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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商品使用发票有

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关税

【发文字号】鲁国税征[1999]45 【发布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1999.11.19 【实施日期】1999.11.1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或废

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山东省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 商品使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鲁国税征[1999]45 19991119日)



各市、地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 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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