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2012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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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2012届中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须知

一、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根据银校合作协议规定,贷款学生在毕业离校前须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协议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经银校双方协商,定于2012年元月4日下午举行我校2012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暨还款协议签字仪式。

(一)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时间:201214日(星期三)下午320530 地点:学校大礼堂

参加人员:我校2012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及负责助学贷款的老师。 (二)仪式内容: 1.征信知识、还款流程及注意事项宣讲 2.助学贷款案例讲解、诚信教育及诚信宣誓 3.签订还款协议

(三)认真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注:还款协议到所属学院领取)。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签订还款协议工作顺利完成,贷款学生须事先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1.还款协议一式3份。第一份协议的还款信息已填好,贷款学生只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其余二份协议按照第一份协议抄写即可。还款协议上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字迹工整,金额及账号不能涂改,协议填完后须在甲方签名处签字按右手大拇指印(红印油) 2.根据银行要求,协议上填写的还款帐号,须是借款人在南宁市办理的中行借记卡卡号关联的12位账号(注:12位账号的获取方法:去中行柜台存钱,获得存款回执,从回执单上获取12位存入账号)

3.务必将填好的还款协议于201213日前交到各学院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老师处。

二、《中国银行南宁市西大支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联系资料确认书》填写说明 贷款毕业生须认真阅读并填写《联系资料确认书》务必在2012831日前将填写好的《联系资料确认书》寄达中国银行南宁市西大支行。(注:如在2012831日前还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也必须将此表按时寄达经办银行)

三、学生毕业后还款注意事项

还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宽限期内还款,此阶段每月只须还利息,不用还本金;第二阶段是宽限期后还款,此阶段每月须还本息。注意:无论是哪个阶段还款,每月均须存入大于还款协议上填写的金额,目的是为了防止央行利率发生变化,确保还款者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违约记录。资助中心发给每位贷款毕业生一张“温馨提示”卡,卡上印有学生毕业后还款注意事项。请贷款毕业生妥善保存“温馨提示”卡,以便毕业后按时还款。

四、考研、休学、退学等继续深造或未毕业贷款学生,须按经办银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申请延期还款报名时间、地点:20126月底前持还款协议到大学生活动中心205办公室顾老师处报名。






2.申请延期还款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②学院出具的研究生在读证明(原件待9月份开学后交到大学生活动中心205办公室顾老师处);③考入外校研究生的贷款同学,待秋季开学后再将读研证明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并寄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邮戳日期为准)。 温馨提示:申请展期还款截止日期为:2012927日止(本校);外校研究生是20121027日止。

3.休学、退学的同学,须持资助中心的报告、学校批文复印件及休学者本人的借款合同到经办银行按照贷款合同的相关规定办理还款手续。

五、应届毕业生学费代偿须知

(一)自愿到广西边远地区服务学费代偿

1.申请代偿者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①应届毕业生;②在广西国家重点贫困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不含县级政府驻地);③工作3年以上(含3年);

2.申请学费代偿资助者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广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表(一式2份)②毕业生、就业单位与毕业学校三方签署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一式2份);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④本人银行卡复印件2份;⑤贷款学生还须另外提供与贷款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复印件;⑥生源地贷款生须提供毕业还款确认书复印件;

3.申请代偿报名起止日期:201261日—1130日止,预期不予受理。(相关表格下载邮箱地址:gxmdzxdk@126.com 密码123456 广西民大学生资助网页—下载中心)

(二)入伍学费代偿须知

1.预征报名时间:每年412日—712日前; 2.代偿对象:获得应征入伍通知书的应届毕业生;

3.申请学费代偿资助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A4纸打印件(一式2份);②《应征入伍通知书》A4复印件;③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含生源地贷款)学生还需提交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复印件。

七、在校期间申请全额(部分)提前还款须知

1.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贷款毕业生在630日(注:不含银行从受理日到扣款日的15个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前还清贷款者,只需偿还贷款本金,无需承担任何利息;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之前还清贷款的毕业生无需签订还款协议。

2.提前还款手续:一是先将贷款本金存入中行个人贷款账户;二是持中行存款回执单到学生资助中心索要全额(或部分)提前还款申请书;三是还款人持身份证、全额(或部分)提前还款申请书到贷款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西大支行东校区中行零助贷办)办理全额(或部分)提前还款手续;四是经办银行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从借款人的还款账户中自动扣款,五是经办行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再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通知还款人。

3.已签订还款协议者仍可以申请在校期间的全额提前还款。



温馨提示:中行201271日对贷款毕业生开始计息,81日系统自动扣息。贷款毕业生须在725日前,将贷款利息足额存入中行还款账户。



请贷款毕业生认真阅读本须知,提高法律意识,遵守还款承诺,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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