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项目公司组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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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公司组建方案



1、项目公司组建计划

本项目的两个投资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中国铁建联合体)将组建一个专门的项目公司来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投资人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成立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项目公司将按照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成立相应的公司部室,配置相应的公司领导,制定对应的职责。具体组建计划如下:

1.1项目公司组建程序及安排

项目公司作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北京兴延高速公路项目的法人,定位为有限责任公司,由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政府出资人代表)和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中国铁建联合体共同组建,公司暂定名称为“北京通达兴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建联合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将迅速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并与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本项目出资协议,拟定公司章程。出资协议、公司章程在签署前报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审查认可。在签署出资协议、拟定公司章程后向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进行企业名称预核准、向专用银行账户注入注册资本。项目公司成立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

项目公司组建主要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见表2.1.1-1

2.1.1-1项目公司组建主要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

工作内容

招标人 中国铁建联合体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首

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联合体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联合体

参加单位

2015.9.15 发中标通知书(具体时间待招标人确定) 2015.9.16 递交投资人履约担保 2015.9.17 签订投资协议、出资协议 2015.9.18 组建筹委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


日期 工作内容

筹委会

参加单位

2015.9.18 完成《公司章程》、项目公司组建实施方案 2015.9.18

向专用银行账户存入首期注册资本金并开始验资工作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联合体 筹委会 筹委会 筹委会 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15.9.19 准备项目公司登记注册有关资料

召开第一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讨论、通过公司章程、公司组建方案及主要人事安排

在报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审查认可后,在工商部门

2015.9.22

完成项目公司注册登记工作 2015.9.19

2015.9.23 完成项目核准手续 2015.9.24 递交建设期履约担保

2015.9.24 签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

注:1、表中所列日期为预估时间;以上时间根据招标人发中标通知书的实际时间相应调整。

2、筹委会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联合体共同组建。

1.2项目公司登记注册时间

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资协议签订后30天内完成项目公司注册,中国铁建联合体拟于2015922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注册项目公司。

1.3注册资金

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130.96亿元,新组建的项目公司资本金为人民币66.82亿元。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按总投资相应报价的25%且不高于本项目的《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兴延高速公路(西六环-主收费站段)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明确的政府出资32.74亿元确定,约为32.74亿元。所占股权比例为49%(不参与项目公司利润分配)中国铁建联合体出资金额约为34.08亿元,所占股权比例为51%

按照招标阶段的中国铁建联合体协议(后期以联合投资协议书为依据),其中: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认缴33.94亿元,占资本金的50.8%,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认缴0.07亿元,占资本金的0.1%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认缴0.07亿元,占资本金的0.1%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资本金应全额作为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建设期内投资人应在确保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增加项目公司的实收资本,使项目公司的实收资本在建设期内达到注册资本的全额。项目公司设立时计划实收资本金为5


亿元,项目公司注册登记时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9亿元实缴资本金,中国铁建联合体出资5.1亿元的实缴资本金。根据前期工作的初步计划,预计于2015918日前由中国铁建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出资比例(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99.6%,金额为5.08亿元,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0.2%,金额为0.01亿元,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0.2%金额为0.01亿元)注入专用银行账户。

剩余资本金由中国铁建联合体与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建设期内确保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增加项目公司的实收资本,使项目公司的实收资本在建设期内达到注册资本的全额。

1.4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 1.5公司办公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 1.6公司规模

为完成全长42.2公里总投资约130.96亿元的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期项目公司规模编制人员为34人,运营期项目公司规模编制人员为36人。

经营范围包括:组织实施项目高速公路的投资、融资、建设;特许经营期内项目高速公路的运营、养护,包括收取项目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和项目高速公路通车后对公路的管理及维修养护;特许经营期内项目高速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的饮食住宿、娱乐、加油、车辆维修、商店、旅游、广告、仓储、租赁等附属设施的管理和项目的经营开发(以政府批准的特许经营权范围为准)

1.7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8公司章程

中标后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铁建联合体共同制定项目公司章程,规定投资总额、股东出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权、议事规则、项目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及风险和亏损分担、公司解散和清算等相关内容,其中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持有股份不参与项目公司利润分配,亦无需承担前述由公司承担的风险。


关于机构设置等主要内容请见本方案项目公司机构设置部分。 章程中将明确股东的下述权利和义务: 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①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②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经营和建设提出质询和建议; ③股东代表人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④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获取红利并转让出资;

⑤项目正式运营5年之后,经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预先书面同意,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经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股东可以质押其股权。

⑥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⑦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⑧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⑨当股东违反公司章程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⑩在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时,可根据担保额收取一定的风险管理费。 公司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①遵守公司章程,服从和执行股东会决议; ②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③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④及时提供为办理公司设立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⑤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⑥其他义务。

公司章程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由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铁建联合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双方签订的出资协议共同制定。

1.9公司职责

项目公司主要职责为:

①依法承担项目法人责任,签署并履行项目特许权协议;


②贯彻执行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的规定,接受政府的监管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

③具体负责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经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以及移交等全部工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④依法组织项目的实施和运营管理,确保项目的工程质量、生产安全、实施进度、投资控制和环境保护等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项目运营始终达到规定的服务水平等级;

⑤负责开展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及时足额支付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相关费用; ⑥服从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和应急指挥,具体负责项目运营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⑦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转让、出租、质押或以其他方式擅自处置特许经营权和与特许经营权活动相关的资产、设施。为筹措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公司有权质押项目收费权,但质押期限不得超过收费期限,项目收费权质押情况应书面报告北京交通委员会批准;

⑧在特许经营期届满时,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项目无偿移交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1.10公司主要领导成员 1.10.1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中国铁建联合体委派3名,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派2名;董事长1人,由中国铁建联合体推荐;副董事长1人,由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1.10.2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中国铁建联合体委派1名,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派1名;公司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主席由不担任董事长一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1.10.3经理层成员

项目公司建设期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人、党委书记1人、副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1人、安全总监1人、财务总监1人。

项目公司运营期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党委书记1人,副总经理1


人、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1人、总经济师1人、财务总监1人。


2、项目公司的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

项目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项目公司坚持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和廉政责任制等相关规定。

项目公司将建立职责明确、功能齐全、高效运作的组织管理机构,确保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项目移交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项目公司根据管理职能及职责,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项目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生产经营管理执行机构,其中生产经营管理机构按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设置。

股东会由中国铁建联合体与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成,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中国铁建联合体委派3名,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派2名;董事长1人,由中国铁建联合体推荐;副董事长1人,由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中国铁建联合体委派1名,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派1名;公司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主席由不担任董事长一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2.1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责 2.1.1股东会职责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③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④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⑤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⑦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⑧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⑨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公司融资方案作出决议;


⑩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经营期运营养护服务实现形式及具体方式。 2.1.2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①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⑦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罚; 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报酬事项;

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决定公司的委托经营事项; 制定公司融资方案;

提出高速公路收费价格调整方案;

制订公司在经营期届满时公司资产的移交方案及程序。 2.1.3董事长职责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①主持股东会会议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②监督检查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③根据董事会的决定,任免董事会工作人员; ④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⑤在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裁决权与处置权,并应于事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⑥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2.1.4监事会职责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①检查公司财务;

②对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③当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⑤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2建设期项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 2.2.1建设期项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建设期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人、党委书记1人、副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1人、安全总监1人、财务总监1人。

建设期项目公司设置的主要部门为:工程技术部、安质环保部、征拆协调部、合约计划部、物资供应部、融资财务部、综合部、党群工作部。组织机构见图2.2.1-1





















副总经理

副总兼总

安全总监

财务总监

党委书记、总经理

董事会 股东会

监事会



2.2.1-1建设期项目公司组织机构框图


建设期项目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等有关规定,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对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环境保护等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项目公司与中国铁建联合体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国铁建联合体组建施工总承包部,具体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质量、技术、进度等专项管理,执行项目公司的各项决策。

2.2.2建设期项目公司主要领导及各部门职责 2.2.2.1党委书记职责 党委书记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①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抓好公司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对公司目标的实现起到监督作用,成上级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②负责抓好党建管理,组织党员及管理人员学习,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③负责公司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民主管理,调动职工积极性,了解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④抓好公司廉政建设,做好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思想廉政工作。 2.2.2.2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职责是执行董事会决议,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②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③制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④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⑥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⑦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⑧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或者解聘; 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2.2.3副总经理职责

协助总经理工作,分管征地协调、综合管理工作。


①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协调征拆过程中与各相关单位的协调; ②负责公司综合事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2.2.2.4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职责

协助总经理工作,分管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管理工作。 ①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②主持工程监理、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 ③实施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分管职能部门管理工作;

④主持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是工程技术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⑤主持项目的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评审;

⑥主持工程科研项目的立项、实施和组织科研成果的评审、申报; ⑦负责中间计量与质量报表审核; ⑧审核变更设计报告;

⑨负责组织制定生产经营成本控制程序、计划、实施办法并指导监督贯彻; ⑩组织工程预决算的编制、审核管理。 2.2.2.5安全总监职责

协助总经理工作,分管工程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①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②负责协调地方各级政府安监及环保部门,加强业务联系。 2.2.2.6财务总监职责

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工作,是财务和投融资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①编制公司的财务计划、预算方案;

②准备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③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和公司投资发展业务的需要,组织筹措资金和信贷、保、抵押等事宜;

④确保经营层执行董事会决议中所涉及财务事项,对重大合同的订立、项目大修、重大技术改造和资本性支出、资产收购或出售事项、公司对外担保或抵押等事宜,有权向董事会进行汇报;

⑤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体系、成本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外协调财务业务的公共关系。

2.2.2.7工程技术部职责

工程技术部主要负责工程管理、工程技术工作。


①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进行审核,掌握工程进度,跟踪重点结构物、重点设备、重点工序的施工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施工;

②组织审查设计文件、资料,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组织QC小组研究解决技术重点、难点;

③参与项目工程的监理、机电安装、交安、绿化等工程的招标工作; ④组织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机构设置、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数量、质量是否与要求相符,并在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⑤负责全线监理工作的管理,协调各监理标段,对现场监理和中心试验室的工作进行监督;

⑥负责对变更设计方案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工程数量增减进行审核,跟踪审批的全过程;

⑦负责施工范围内的交通组织方案的评审和协调;

⑧负责竣工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原始资料的填写、管理情况、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到与施工同步;

⑨组织有关单位召开施工例会、工程进度计划会、先进技术、先进工艺推广会,项目评奖报评工作;

⑩组织单位工程验收;

组织参观学习、技术培训活动。 2.2.2.8安质环保部职责

安质环保部主要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及环保工作。

①负责工程质量、安全报监及施工许可证手续办理工作,协调对应政府部门; 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

③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风险管理、工程验收等管理办法的制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定期检查;

④负责工程风险管理工作; ⑤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⑥负责组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巡查、评比、考核; ⑦牵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⑧健全各类质量安全管理台帐,统计、编制、上报工程质量、安全报表; ⑨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规定,依法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


工及竣工验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和节约用地;及时同地方环保部门研究施工中的环保措施,并落实环保工作达到环保效果;

⑩负责监管试验中心、测量中心、监测中心的管理、检查、考核。 2.2.2.9征拆协调部职责

征拆协调部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征地拆迁的法律依据,依法办理征地拆迁事宜。

①负责有关征地拆迁的合同谈判,督促落实征地拆迁合同的有关内容; ②负责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建设用地及所需临时用地的征用及搬迁工作; ③根据工程的进度要求,落实土地移交工作,保证施工用地;

④及时同地方政府协调有关工程建设的关系,及时联系交接征用土地,联系办理拆迁的有关事宜;

⑤及时同地方环保部门研究征拆过程中的环保措施,并落实环保工作达到环保效果。



2.2.2.10合约计划部职责

合约计划部主要职能是对项目建设过程的合同、计划、进度、造价、计量、支付、变更、报表统计等进行管理。

①根据项目建设总体组织计划要求,编制本项目的年度、季度、月度工程建设计划,在实施中按实际进展进行合理调整;

②如实统计月度、季度、年度工程建设计划执行情况,编制工程建设统计报表;

③负责本项目工程内各种合同的谈判、跟踪,办理合同的审核、签订、公证手续和建档管理;

④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办理合同付款审核,审核对违约方的罚款或索赔; ⑤组织对施工单位上报完成工程数量的核查,跟踪办理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款计量、支付报表的审核;

⑥审核变更设计方案中数量和费用的增减;

⑦汇集、整理合同文件和中间计量审批报表,作为竣工资料组成部分归档; ⑧加强对工区使用农民工的管理,对不签订劳动合同、非法使用农民工、延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以及其他违反国家对农民工相应保障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2.2.2.11物资供应部职责


物资供应部主要职能是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物资设备供应进行管理。 ①负责需要项目公司招标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进行招标,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②对总承包部及各工区物资管理进行监督、指导、控制。 2.2.2.12融资财务部职责

融资财务部主要职能是负责项目建设过程的融资、工程款拨付、财税上交、财务报表编制、计划报表审核等。

①负责项目融资,制定融资计划、方案;

②负责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实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③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财务规范化管理;

④负责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正确合理地调度资金,减少沉淀资金,控制资金占用、提高存量资金使用效益;

⑤参与工程预决算审核、竣工决算,办理合同谈判、拨付款,结算及档案管理;

⑥负责向上级主管单位提供规范的会计资料;

⑦负责银行借贷款核算,与银行建立经常对帐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⑧按合同和计量支付审批文件及时核付工程款;

⑨跟踪施工单位资金投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工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⑩按国家规定负责财务账册、原始凭证、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档案管理; 向董事会提交重大财务事项处理方案。 2.2.2.13综合部职责

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

①加强对各项行政事务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②负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督查、管理等工作,同时做好员工劳动合同的续签考核工作;

③负责员工的招聘、解聘、辞退以及内部调动等工作,做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统一管理;

④负责公司对下属各部门绩效考核,制定考核实施办法;

⑤负责公司员工“五险一金”社会保险统筹的监管,按规定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员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公


司社保基金档案;

⑥起草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及相关文件,加强公司内外的沟通联系,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的畅通有序;

⑦协助领导督促、检查各业务部门的政务工作和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好承上启下、内外协调、对外联络工作,处理好公共关系;

⑧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分发、登记管理; ⑨负责公司宣传报道、简报和内外网络的管理、以及公司网站的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⑩认真做好文件收发管理,建立健全对文件的审核、编号、打印、复印及文件的收发、传递、保管、立卷、归档各项管理制度;

负责对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加强档案业务基础建设和部门档案管理的业务指导;

负责公司后勤事务管理,确保公司建立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 2.2.2.14党群工作部职责

①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②对团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团员及青年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远大的理想,组织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

③负责党风、党纪及纪检工作,向党委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党风责任制的落实,抓好党风党纪的检查;

④根据上级工会的决议,制定本级工会的工作计划安排工会活动,维护职工权利。

2.2.3建设期项目公司管理制度

为使兴延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建设有章可循,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中标后项目公司将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编写《兴延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此制度力求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工程建设管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以便更好地控制工程质量、进度、费用,规范合同管理,顺利完成建设任务。

建设期项目公司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首件工程检查验收制度、重大专项施工方案评审制度、工程进度管理制度、征地拆迁管理制度、施工安全管理


制度、施工现场主要责任人在岗考勤制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制度、工程设计及变更管理制度、试验检测管理制度、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制度、工程文件与资料管理制度、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北京市重要节假日停工管理制度等。

2.3运营期项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

项目公司在项目交工验收的同时,根据项目运营管理需要,对建设期的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能进行调整,以保证项目公司在建设与运营过渡期结束后规范、调、安全、高效地运作。项目公司在移交日后继续续存一年。

2.3.1运营期项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运营期项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主要部门有:法务稽查部、计划财务部、护应急部、资产安全部、运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经营开发部、党群工作部、综合部。运营期项目公司组织机构见图2.2.3.1-1

股东会

监事会

董事会

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济师 副总兼总工 财务总监









2.2.3.1-2运营期项目公司组织机构框图

建设期和运营期的过渡期间,项目公司临时设置竣工决算办公室,人员兼职,主要负责建设期结束后的竣工验收、决算、征迁协调、土地确权及其它建设期收


尾工作。由于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工作的需求,建设期的工程技术部有关人员及相应的工作在运营后划入养护部门。

2.3.2运营期主要领导成员及各部门职责 2.3.2.1总经理职责

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①全面主持公司的行政管理、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②组织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经董事会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落实; ③组织拟定公司日常管理制度和审核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④主持公司经营班子日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⑤全面执行和检查落实董事会所做出的有关经营的各项工作决定; ⑥负责召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检查、督促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进展; ⑦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员工; ⑧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

⑨负责对各部门工作的布置、指导、检查监督、评价和考核管理工作; ⑩负责项目移交;

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3.2.2副总经理职责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分管机电和收费工作。 ①贯彻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分管运营管理部;

②对总经理负责,在分管工作中贯彻实施公司整体管理体系的方针和目标; ③组织制定公司营运、机电、收费等管理的各项业务规定和制度; ④审核分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预算;审核分管工作的各种费用; ⑤负责公司重大的对外采购及外包工作开展;

⑥负责对相关部室工作布置、指导、检查监督、评价和考核管理工作。 2.3.2.3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职责

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分管行政事务、养护、路产管理等工作。

①贯彻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分管行政事务、经营开发工作、养护、路产管理等工作相关部室;

②对总经理负责,在分管工作中贯彻实施公司整体管理体系的方针和目标;


③组织制定公司综合管理、养护、安全、路产管理等的各项制度; ④负责分管部门重大的对外采购及外包工作开展;

⑤负责对分管部门工作布置、指导、检查监督、评价和考核管理工作。 ⑥负责项目移交中的相关资料移交。 2.3.2.4财务总监职责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分管财务管理、还贷工作。 ①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分管计划财务部;

②负责制定公司通行费收支计划、利润计划、财务规划、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③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制定公司缴税纳税方案及程序;

④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⑤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⑥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纪以及董事会决议;

⑦负责对计划财务部工作布置、指导、检查监督、评价和考核管理工作; ⑧负责项目移交中的资产资料移交。 2.3.2.5总经济师职责

总经济师协助总经理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①负责为公司生产经营决策的制定,提供有关资料或提出初步方案; ②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

③研究公司的运作,分析和评价公司人力、物力、财力的利用效率,提出发挥增产节约潜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合理化意见、措施,并在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④行使经济监督权,制止无经济效益和负经济效益的经济活动; ⑤负责策划公司大型的经济活动;

⑥负责主持评审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指导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完成各项生产、经营目标;

⑦负责组织制定生产经营成本控制程序、计划、实施办法并指导监督贯彻; ⑧负责制定建设项目工程发包和承包办法,组织工程预决算的编制,审核定


案管理。

⑨总经理授权委托的其他工作; 2.3.2.6运营管理部工作职责

负责收费、机电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①贯彻执行国家收费政策、收费规定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

②编制公司年度车辆通行费收入预算和计划,下达收费任务,并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③及时把握收费变化动态,并做出合理的分析和预测,为调整收费标准和增添收费举措提供科学的依据;

④负责通行费票证、报表的设计及监印工作,监督检查票证的保管发放以及票证的正常使用;

⑤组织开展收费站、收费员的业务会议、培训、考核工作;

⑥定期召开业务工作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学习先进的收费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⑦负责对监控通信中心日常的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工作;

⑧负责收费、监控、通信、供配电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做好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负责各类大型机电技术组织措施、机电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工作;

⑨负责对监控信息及时跟踪、分析、反馈,对高速公路运营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和安全保障信息。

⑩对收费、监控、通信、供配电系统设备、设施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招标采购工作,并建立相关的设备档案;

做好设备台账管理,做到采购、调拨、修理综合平衡。 2.3.2.7养护应急部工作职责

负责项目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确保公路完好率,同时负责应急处理等。 ①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高速公路的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负责项目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技术指导工作,制定适合管护路段实际情况的养护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②负责向董事会编报年度公路养护、大、中修及专项工程等建议计划,编制养护预算,并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组织养护计划的实施;


③负责指导各站点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管护路段的路况进行检查和调查,为高速公路大、中修及专项工程提供设计依据;

④负责指导养护公司养护站做好日常路况巡查、应急救援和预防性养护方面的工作,及时发现、上报和处治各类路况病害、路产损失、抢险救援等工作;

⑤负责择优选择检测单位做好高速公路的各项检测及路况评定工作; ⑥负责大、中修及专项工程的招投标、预算编制及施工管理工作; ⑦负责高速公路养护质量及各类专项工程的质量、检查工作及工期和总投资的控制;

⑧负责全路段的养护统计工作,收集汇总养护报表,及时向上级报送有关报表;收集路况资料,建立技术档案;

⑨负责管护路段的公路绿化、美化的养护工作,并组织实施; ⑩负责公路养护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使用;

负责全路段的工程养护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和工程类固定资产的填报工作;

负责养护管理、技术、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全员的综合素质; 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养护工作效率,提高养护质量,降低事故发生率,降低养护成本;

负责巡查应急抢险工作。 2.3.2.8计划财务部工作职责

负责项目运营过程的还贷、财税上交、财务报表编制、计划报表审核和日常财务工作等。

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组织领导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

②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厉行增收节支;

③参与公司重大经济事项的研究、审查和决策;参与公司招投标审查、合同会签审核等工作;

④组织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负责还贷和资金的监管;

⑤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应对措施; 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成本预测、考核,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资


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建议;

⑦负责财税、审计等上级部门的检查配合,按照规定做好有关税务的缴纳工作;

⑧加强公司财产物资监管,执行公司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2.3.2.9法务稽查部工作职责

负责项目公司法务、稽查、审计工作。 ①负责处理公司法律事务;

②配合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法履行管理职权; ③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协助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交通管理;

④负责收费稽查工作,按照稽查工作制度检查各级收费稽查情况,负责组织下属单位的互查,并参与联网收费各成员单位的互查。主持或参与查处收费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并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⑤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超载超限治理;

⑥负责公司财务收支、预决算、经营绩效等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 ⑦组织实施公司内部经济责任日常审计及审计业务培训。 2.3.2.10经营开发部工作职责

负责高速公路沿线的广告开发、服务区、停车区等业务。

①熟悉了解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联系、配合相关的执法部门,对广告、服务区、停车区经营者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全面的指导和监管;

②通过各种形式实施广告、服务区经营项目的经营、招商或合作,并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③督促和监督广告、服务区、停车区经营者严格、全面执行与公司签订的相应合同;

④对服务区经营者的装饰、装修、改造、改建及使用服务区财产和设施的行为进行预审、批准和监督;

⑤协助服务区经营者处理经营中的对外关系,为服务区的经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负责协调加油站、汽修厂和餐饮、超市等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创造良好的内部经营环境;

⑥对服务区经营者所提供的经营范围、质量、费用、时间等进行全面监督。充分发挥服务区的服务功能,实现服务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2.3.2.11资产安全部工作职责 负责公司资产和安全工作。

①负责全线运营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②负责全线资产管理及路产管理; ③建立公路的路产巡视制度。 2.3.2.12综合部工作职责 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

①加强对各项行政事务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②负责公司绩效考核,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同时督促、检查基层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

③负责公司员工的五险一金社会保险统筹的监管,按规定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员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公司社保基金档案;

④起草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及相关文件,加强公司内外的沟通联系,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的畅通有序;

⑤协助领导督促、检查各业务部门的政务工作和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好承上启下、内外协调、对外联络工作,处理好公共关系;

⑥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分发、登记管理; ⑦负责公司宣传报道、简报和内外网络的管理以及公司网站的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⑧认真做好文件收发管理,建立健全对文件的审核、编号、打印、复印及文件的收发、传递、保管、立卷、归档各项管理制度;

⑨负责对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加强档案业务基础建设和部门档案管理的业务指导;

⑩负责公司后勤事务管理,确保公司建立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 2.2.2.13党群工作部职责

负责公司党委、纪委、工会、团组织工作。

①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支


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模范带头作;

②对团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团员及青年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远大的理想,组织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

③负责党风、党纪及纪检工作,向党委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党风责任制的落实,抓好党风党纪的检查。

④根据上级工会的决议,制定本级工会的工作计划安排工会活动,维护职工权利。

2.2.2.14人力资源部职责

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拟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②组织制定公司用工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劳动工资制度、员工手册、培训大纲等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及人力资源部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③制定人力资源部专业培训计划,并经批准后实施;

④负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督查、管理等工作,同时做好员工劳动合同的续签考核工作;

⑤负责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按规定编制公司工资计划和年()统计报表,做好公司员工工资编制和个人收入台账登记的监管工作,及时掌握工资预算的执行情况;

⑥受理员工投诉及员工与公司劳动争议,并及时解决。

⑦负责员工的招聘、解聘、辞退以及内部调动等工作,做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统一管理。

2.3.3运营期项目公司管理制度

运营期项目公司管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收费管理、养护管理、机电维护管理(包括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隧道通风照明、隧道消防)、交通管理、服务区和综合开发管理。针对这五个方面工作内容及机构设置,将形成相关的管理制度。

运营期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为收费管理制度、稽查管理制度、养护管理制度、机电维修管理制度、交通管理制度、服务区管理及综合开发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具体见“(四)项目运营方案4.运营期管理制度”


3、项目公司人员配置及安排 3.1建设期项目公司人员配置及安排

建设期项目公司拟定员34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除董事长为项目公司专职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为股东单位或项目公司兼职人员,不再列入项目公司编制)

董事长1人、党委书记1人、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1人、安全总监1人、财务总监1人;

工程技术部5人,部长1人、工程施工管理2人、设计管理1人、监理管理1人;

安质环保部6人,部长1人、安全管理2人、质量管理2人;环保管理1人;

征拆协调部3人,部长1人、部员2人;

合约计划部3人,部长1人、计划合同1人、验工计价1人; 融资财务部4人,部长1人、会计2人、出纳1人; 物资供应部1人,部长1人。

党群工作部2人,部长1人、部员1人。 综合部3人,部长1人、宣传1人、综合1人;

拟在项目公司任职的主要人员在项目中标后及时到位,具体时间见表2.3.1-1

2.3.1-1拟在项目公司任职的主要人员到位时间表

拟任职务 董事长 党委书记 总经理

副总经理(征拆协调) 副总兼总工(施工管理)

安全总监 财务总监 工程技术部部长 合约计划部部长 融资财务部部长 征拆协调部部长

姓名 孙公新 娄德兰 首发委派 首发委派 包辉 蒲振兴 李军强 卫建雷 田广军 首发委派 首发委派

到位时间 收到中标通知书第二日 收到中标通知书第二日 收到中标通知书第二日 收到中标通知书第二日 收到中标通知书第二日 收到中标通知书第二日 收到中标通知书第二日 收到中标通知书第七日 收到中标通知书第七日 收到中标通知书第七日 收到中标通知书第七日


物资供应部部长 安质环保部部长 综合部部长 党群工作部部长

赵天华 贾国盛 梁海龙 王延东

收到中标通知书第七日 收到中标通知书第七日 收到中标通知书第七日 收到中标通知书第七日



3.2运营期项目公司人员配置及安排

运营期项目公司机关拟定员36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除董事长为项目公司专职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为股东单位或项目公司兼职人员,不再列入项目公司编制。)

董事长1人、党委书记1人、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1人、总经济师1人、财务总监1人;

运营管理部7人,部长1人、其中分管收费中心的副部长1人,部员2人,分管机电中心的副部长1人,部员2人。

计划财务部4人,部长1人、会计2人、出纳1人。 养护应急部3人,部长1人、部员2人。 资产安全部3人,部长1人、部员2人。 法务稽查部2人,部长1人、部员1人。 人力资源部2人,部长1人、部员1人。 经营开发部3人,部长1人、部员2人。 党群工作部2人,部长1人,部员1人。 综合部3人,部长1人,部员2人。

拟在项目公司任职的主要人员在项目建设末期提前组织到位,确保运营期公司正常运营。


4、项目公司增资方案 4.1 项目公司增资的基本要求

①依据招标文件、补遗书、投标人对总投资的测算报价等,本项目资本金总额为66.82亿元,并依据招标文件,项目资本金全部设定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并由股东全部以现金方式缴付出资额。

②根据文件、协议、章程,项目公司股东由首发集团、中铁建联合体成员企业(铁建股份、中铁十二局、中铁十四局)组成,出资比例为:首发 49 %,中铁建联合体 51%其中:铁建股份50.8%中铁十二局0.2%中铁十四局0.2%

③首发代表政府出资,不参与项目公司分红;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招投标文件等要求,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首次出资及后续增资,均应按照出资比例、同时间到位出资。

④实际增资时间,将考虑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满足建设进度需要的前提下节约股东方的资金成本为出发点。采取月度、季度结合方式。

⑤对于首次认缴资本金,按照时间点到位。

⑥后期资金,结合项目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采取按季或按月方式,在每个月初10日、季首月10日内缴付出资。

4.2 项目公司增资计划

根据上文(一)项目融资方案1.3项目资本金筹措方案,以及项目公司设立时间、首次认缴出资时间节点等安排,项目公司增资计划如下表:




2.4.2-1 项目公司增资计划表

金额单位:万元

历次增资安排 时间 (年/季度) 2015年四季度 2016年一季度 2016年二季度 2016年三季度 2016年四季度

年计 2017年一季度 2017年二季度 2017年三季度 2017年四季度

年计 2018年一季度 2018年二季度 2018年三季度 2018年四季度

年计 合计

增资金额

49%,全部现

(万元)

金出资)

77508 104625 126200 42391 49778 322994 42189 47125 19296 39184 147794 24192 56949 23050 15675 119866 668162

37979 51266 61838 20772 24391 158267 20673 23091 9455 19200 72419 11854 27905 11294 7681 58734 327399

39371 53145 64104 21533 25285 164067 21430 23938 9801 19904 75073 12288 28928 11708 7962 60886 339397

79 107 129 43 51 330 43 48 20 40 151 25 58 24 16 123 683

79 107 129 43 51 330 43 48 20 40 151 25 58 24 16 123 683

39529 53359 64362 21619 25387 164727 21516 24034 9841 19984 75375 12338 29044 11756 7994 61132 340763

(50.8%)

(0.1%)

局(0.1% 51%

首发集团 (出资比例

铁建股份 中铁十二局 中铁十四

合计

中铁建联合体(全部现金出资)


5、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

本项目公司组建方案为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目前实际情况编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后,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铁建联合体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下,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项目公司组建方案的调整,中国铁建联合体将无条件接受;新颁发的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对本项目公司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公司组建方案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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