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公派出国协议(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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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公派出国协议(院系)

甲方:学院 乙方:研究生 丙方:研究生导师

研究生(乙方) (学号 )受东南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选派到 大学(科研院所)进行联合培养,留学期限为 月。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校纪校规,根据东南大学相关文件规定,特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应在抵达留学所在国一个月内向甲方和丙方告知最新联系方式(含电子邮件和电话)以便保持日常联络;甲方联系方式(含电子邮件和电话)见东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乙方在境外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注意自身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务必购买基础医疗保险;自行承担在境外期间的一切责任。

3、乙方留学期间,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通报学校的最新重大新闻。

4、乙方在境外留学期间发表论文第一作者若为研究生本人,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东南大学。 5、乙方在留学期间,应与甲方及丙方保持经常联系,定期汇报本人的学习、研究进展情况,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甲方、丙方及相关负责工作人员。

6、丙方有责任督促乙方按期返校。如需延期回国,须向甲方提出申请,乙方若未按期归校,丙方要立即上报甲方,甲方将对乙方做相应的学籍处理。

7、留学期满回国后,乙方应及时回学校报到,汇报留学情况,用外文公开做学术报告一次,并向甲方提交总结报告。

8、留学期间,乙方所承担的校、省、部级课题科研经费和有关费用由乙、丙双方协商使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留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乙方离境之日起生效。 甲方(学院盖章) 乙方(签名) 丙方(导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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